2021年河北土地代理人的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发布时间:2021-09-16


小伙伴们注意了,大家都知道2021年河北土地代理人的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吗?以下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同学们分享的土地代理人的报考条件及免考条件,大家可以参考了解一下!

报考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免考条件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按照统一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的“申请免试”中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图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您分享的2021年河北土地代理人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的全部内容,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有(  )。

A.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B.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C.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土地使用权
D.文教科研用地
E.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答案:C,E
解析: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特定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后才能抵押。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人和情况之下都不得抵押。

在赔偿损失时,应确定损失的范围,包括(  )。

A.可得财产的失去
B.精神损失
C.可能获得的财产
D.期望获得的财产
E.现有财产的减少
答案:A,E
解析:
在赔偿损失时,应确定损失的范围,即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财产的失去,但不包括精神损失。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可能获得的财产和期望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实际损害赔偿的范围。

某县政府所属林业局在某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对过往木材进行检查,并委托其行使处罚权,木材检查站应当以(  )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A.县林业局
B.林业木材检查站
C.县人民政府
D.县政府法制办
答案:A
解析:
木材检查站行使检查权和处罚权是受县林业局的委托,而不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因此,其行使职权是以委托行政机关县林业局的名义进行的。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扣押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调解不服的
答案: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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