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辽宁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

发布时间:2020-01-10


辽宁的考友们注意啦!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具体是怎么一回事?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这就带你来看看!

关于公布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公告

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发布,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本次考试四科目均由计算机自动评阅计分,不存在人工评阅与计分的过程,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核。

联系电话:010-66562203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19918

除此之外,考友们还需要了解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

 

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51题库考试学习网认为,要想顺利的通过考试,掌握高效率的复习方法很重要!为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提供了五遍多样复习法,感兴趣的考友们,赶紧看下来吧!

第一遍:粗放式阅读

粗放式阅读目的:建立感性认识,找出薄弱科目和优势专业。

按照考试大纲将考试辅导教材,粗略地看一遍,从总体上了解一下各科的知识面和深度,对考试的内容和难易有个感性认识,查找到自己的薄弱科目。

第二遍:解疑式细读

解疑式细读的目的:弄懂教材上所以要考的知识,可以有记不住的,但不能有不明白的,为下一步记忆式复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遍:记忆式阅读

记忆式阅读的目的:记住教材上的必考内容,做到脑中明白、嘴上道来、纸上写来的程度。其中,纸上写来具体是指自己能够用规范的专业术语在纸面上表述出来,能够满足考试的答题要求。

第四遍:考察式阅读

考察式阅读的目的:通过做模拟题,对自己的复习状况进行考察诊断,找出自己的薄弱点,针对性的复习。

第五遍:巩固式阅读

巩固式阅读的目的:把要考的知识点,进行一个巩固强化。能够准确、熟练、灵活的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对事故案例分析,更加系统、完整、准确。

好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信息就到这里了。如果觉得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信息有用,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照我国法律,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  )。

A.城市市区
B.城市规划区
C.城市市区和郊区
D.城市建成区及其边缘地区
答案:A
解析:
城市市区、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建成区内或城市建成区边缘,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该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全部变为建设用地的,国家可以依法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但甲应当将房屋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乙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小组农民集体
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集体土地
C.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应依法按标准严格审批
D.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
E.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者参股联营
答案:A,B,C,E
解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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