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时间:2022-02-22


小伙伴们应该都已经知道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时间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信息你们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湖南省地代理人考试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三、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

四、考试形式

考试各科目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形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各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四科目均为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阅计分,不存在人工评阅与计分的过程,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核。

(二)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首页登录模拟考试系统,熟悉计算机化环境、电子化试题形式和操作模式。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出版或售卖考试专用书籍。

(四)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考生,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完善个人信息。

(五)考试消息将通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不动产登记与估价”发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六)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理解并务必执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依据。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B.地方性法规
C.法律、行政法规
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答案:A
解析: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界址点点位精度与影像对比,标注的不明显位置的界址点移位不得大于图上(  )mm。

A.±0.1
B.±0.2
C.±0.3
D.±0.8
答案:C
解析:
与影像对比,标绘的明显位置的界址点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1mm;不明显位置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3mm;标绘的明显界址线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2 mm,不明显界址线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8mm。

国家行使最终土地处分权表现为(  )。

A.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已经划拨的土地使用权
B.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已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C.国家可以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划拨
D.国家可以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出让
E.国家可以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出典
答案:A,B,C,D
解析:
国家土地所有者代表对土地保有最终的处分权。这种最终处分权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已经划拨或者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可以将收回的土地的使用权再次划拨或者出让。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  )。

A.原使用该土地的国有企业
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
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答案:D
解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审批权限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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