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2021年新疆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信息已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3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已经结束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查询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考试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新疆地区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中成绩查询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2021年新疆土地代理人的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二、成绩查询入口

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三、成绩合格标准

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四、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二)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三)“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四)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送)考试中心,待收到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的机关有(  )。

A.国务院的部、委员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E.沿海开放城市的市人民政府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可以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直接应用测量结果的是(  )。

A.宗地分割
B.调整边界新增界址点
C.宗地合并且没有增设界址点
D.新增宗地
答案:C
解析:
宗地合并不重新增设界址点的,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可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直接应用原测量结果。

下列适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有:( )

A.申请人罗某要求发放最低生活费,区政府受理后发现在受理复议前罗某已收到最低生活费
B.某市公安局受理甲对某县公安局治安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的复议申请后,发现已过了申请期限
C.某县人民政府不接受乙提出的复议申请,乙向某县所属的市政府申诉,市政府发现乙的申请不符合复议条件
D.申请人公民丙在复议期间死亡
答案:A,B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AB正确。出现C项这种情形,应当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出现D项的情形时,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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