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22


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已经推迟至11月,小伙伴们在紧张的备考中有了解到这个考试的政策法规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分享了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新政策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一、职业能力

1.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2.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活动中,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为前提,独立、公正地代理登记业务。

3.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

(1)代理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指界、地籍和房屋、林木等调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

(2)收集、整理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3)协助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权利人办理权属纠纷相关手续;

(4)依法查询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资料;

(5)查证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产权;

(6)提供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及地籍管理相关法律咨询;

(7)与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代理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4.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登记

1.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负责。

2.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持证人员的诚信档案,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的查询服务。

3.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觉接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自律性管理,其在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取消登记,并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

4.各级土地登记代理登记服务机构,在登记服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及协会章程。

以上就是本文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政策法规的相关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  )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A.第三人
B.债务人
C.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D.次债务人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选项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的是(  )。

A.权利的交易不受限制
B.权利的主体性质
C.权利的客体性质
D.权利的无期限
答案:D
解析: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①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③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受到严格限制。

勘测定界外业测量的工作内容不包括(  )。

A.实施放线
B.界址桩的设置
C.面积量算
D.解析测量界址点
答案:C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外业测量是指根据项目用地的初步设计图或规划用地范围图实地放样界址点,然后对用地界址点(包括权属界址点、行政界址点)进行解析测量,并埋设界址桩及实施放线。土地勘测定界外业测量工作程序一般是:平面控制测量、界址点放样、界址点测量、实施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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