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注册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20


各位拿到土地代理人证书的小伙伴儿,关于证书注册的信息,你们都知道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需要了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证书注册: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自己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经登记后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看完了以上信息,再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个考试的《代理实务》注册登记考点吧!

一、注册登记的概念和人员

注册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填写登记卡片、装簿、造册的工作程序。它既是一种行政行为,又是一种十分严肃的法律行为。一经注册登记,土地权利即产生法律效力。注册登记人员包括经办人和审核人。经办人和审核人必须由获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熟悉精通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担任。

二、注册登记的依据和内容

《土地登记审批表》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的重要依据。

注册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共有使用权登记卡》、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填编《土地归户册》。

三、对土地注册登记申请人的审核

不同类型的土地注册登记,其申请人也不同,但一般说来,不管哪一种类型的土地注册登记,其申请人都没有超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三种类型。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C
解析:
乙不享有所有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处分电脑,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

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但占有人不具有法律上的地位
B.使用权是对土地依其性质和用途而加以开发、利用、经营的权能
C.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则受益权也一并转让
D.处分权是指对自然状态的改变
答案:B
解析:
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现代民法为保护他人占有,赋予其以占有人的法律地位,并使占有成为一种单独的物权。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而保留一定的受益权(如收取地租)。处分是对土地实施事实变化行为或者法律变化行为的权能,是对物上权利状态的的处置,单纯对自然状态的改变不构成处分。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土地使用权,最长不超过(  )年。

A.40
B.50
C.60
D.70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

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涵义的是(  )。

A.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B.该原则包括三项子原则,即法律保留原则、法律创制原则、法律优越原则
C.依法行政中的“法”应是善法,而不能是恶法
D.行政指导是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是与依法行政的原则相冲突的
答案:D
解析:
行政法上的积极行政有时只要求具备组织法上的依据,而无须行为法上的依据。特别是对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由于不具有强制性,是否接受取决于相对人的合意或者是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依法行政并不要求行政指导亦具有行为法上的依据,但仍需具备组织法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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