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10
小伙伴们在紧张的备考中有了解土地代理人这个考试的政策法规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分享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2.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具体负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3.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4.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5.符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6.符合《暂行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7.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实施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8.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批准。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第二季度。
9.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10.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11.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本文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政策法规的相关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但不得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C.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可以此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D.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共担用地
C.相邻宗地
D.即租用地
B.对第三人产生公示力
C.一旦经过登记就不得变动
D.经过登记可以取得土地所有权
E.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B.代理人承担责任
C.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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