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规划师的报考资格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0-24


谁知道注册规划师的报考资格,详细一点的,相近专业年限要几年?


最佳答案

报考条件: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城市与乡村的联系中没有()

A:物质联系
B:服务联系
C:政治、行政组织联系
D:生产联系
答案:D
解析:

处理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中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 )和改善各种设施。

A.控制人口数量
B.保护传统格局
C.严格控制空间尺度
D.严格控制建设程度
答案:A
解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原则集中体现在两点,一是整体保护,二是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整体保护的内容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格局、风貌和景观、环境。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控制人口数量和改善各种设施。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未动工开发,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A.交付土地出让金后
B.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
C.完成全部拆迁后
D.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
答案:B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 )。

A.县域规划
B.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C.中心城区规划
D.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E.控制性详细规划
答案:B,C
解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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