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免考城市规划师科目,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0-31


我想免考城市规划师科目,怎么办


最佳答案

只要你学历足够了,应该可以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修改城乡规划的前置条件是( )。

A.报相关部门批准
B.发现城乡规划的不足
C.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定期评估
D.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
答案:C
解析:
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定期评估是修改城乡规划的前置条件。通过规划评估,可以总结城乡规划实施的经验,发现问题,为修改城乡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经评估确需修改的,其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上述规划。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的规定出自( )。

A.《行政许可法》
B.《国家赔偿法》
C.《城乡规划法》
D.《物权法》
答案:C
解析:
《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条规定,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下列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有关内容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则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B.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C.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D.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答案:C
解析:
C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应由( )审批。

A.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开发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开发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开发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报送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发区详细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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