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需要达到什么样达到条件才可以报考的呀...
发布时间:2021-01-15
监理工程师需要达到什么样达到条件才可以报考的呀?
最佳答案
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2.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3.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共考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工程施工延误竣工,保险责任至保险单约定的时间止
B、工程提前竣工,保险责任仍至保险单约定的时间止
C、工程提前竣工,工程竣工日为保险责任终止日
D、被保险人提前使用部分单位工程,不对保险单约定的责任期限产生影响
E、被保险人提前使用部分单位工程,该部分工程的开始使用日为保险责任终止日
B、工程提前竣工,保险责任仍至保险单约定的时间止
C、工程提前竣工,工程竣工日为保险责任终止日
D、被保险人提前使用部分单位工程,不对保险单约定的责任期限产生影响
E、被保险人提前使用部分单位工程,该部分工程的开始使用日为保险责任终止日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观感质量验收中,( )是指勉强达到验收规范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评价结论。
A、差
B、良
C、好
D、一般
B、良
C、好
D、一般
答案:A
解析:
考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关于观感质量验收,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结合验收人的主观判断,综合给出质量评价。评价的结论为“好”、“一般”和“差”三种。所谓“差”是指勉强达到验收规范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参加教材 P150。
某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签约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所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2006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1日。2006年第四季度施工单位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表6-6所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四项事件:(1)2006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业主在招标时提供的《参考资料》中给定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2)2006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质量,扩大了基坑底面尺寸,造成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3)2006年7月,在基础砌筑过程中,因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4)2006年8月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暴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在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1)增加合同工期13天;(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1、施工单位针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上述事件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1、施工单位针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上述事件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事件1:施工单位针对事件1所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均不成立。因为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对于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施工单位应对他自己就该资料的解释、推论和使用负责,这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事件2:施工单位针对事件2所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均不成立,因为扩大基坑底面尺寸并非是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所致,该工作属于承包人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事件3:施工单位针对事件3所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有误。工期索赔不成立,因该延误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对总工期并无影响。事件4:施工单位针对事件4所提出的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成立。因为该事件是由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造成的,承包人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12-28
- 2021-04-19
- 2021-04-26
- 2021-02-17
- 2021-03-05
- 2021-05-11
- 2021-03-09
- 2021-04-14
- 2021-04-04
- 2021-04-19
- 2021-10-23
- 2021-10-29
- 2021-01-21
- 2021-10-22
- 2021-02-27
- 2021-06-02
- 2021-05-12
- 2021-05-12
- 2021-03-06
- 2021-03-17
- 2021-03-19
- 2021-11-17
- 2021-03-10
- 2021-04-24
- 2021-04-17
- 2021-03-09
- 2021-04-11
- 2021-04-03
- 2021-04-01
- 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