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注册设备监理和注册监理师有什么区别呢?

发布时间:2021-04-30


想问一下注册设备监理和注册监理师有什么区别呢?


最佳答案

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只能是搞设备监造,不能搞工程安装。因为考试发证的管理部门不同,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是技术监督局考试发证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建设部考试发证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监理合同中除正常的监理工作外,还包括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下列工作中属于额外监理工作的有()

A、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需要延长的监理工作
B、由于承包人延误竣工而延长的监理工作
C、发包人因承包人严重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人的善后工作
D、不可抗力影响消失后,恢复监理业务前的准备工作
E、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竣工时间延长而增加的监理工作
答案:C,D
解析:
作为监理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除了正常监理工作之外,还应包括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其中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①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②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又如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就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施工部分编制质量检测合格标准等都属于附加监理工作。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的施工被迫中断,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确认灾害发生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合格和不合格部分、指示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等,以及灾害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选项C、D属于额外工作,选项A、B、E属于附加工作。

以下各项中,属于监理规划中监理单位对工程造价控制合同措施的有()。

A.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
B.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事宜
C.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
D.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E.熟悉施工合同及约定的计价规则,复核.审查施工图预算
答案:A,B
解析:
考核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工程造价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工程造价控制责任;(2)技术措施:对材料、设备采购,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单位;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合理化;(3)经济措施:包括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分析比较;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釆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按合同规定予以奖励;(4)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事宜等。参见教材P116。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是从()的角度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实施的管理。

A、工程总承包方
B、施工总承包方
C、产品生产者
D、产品需求者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建设项目管理是适应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新的需求的产物,由此可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是从建设单位(即产品需求者)的角度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实施的管理。(本知识点新教材已经删除)

施工合同中的履约担保期限为( )。

A.自进入投标有效期之日起,至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至
B.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日止
C.自进入投标有效期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
D.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
答案:D
解析:
担保期限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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