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专业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吗?

发布时间:2021-03-08


化学工程专业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吗?


最佳答案

可以报考,工程类专业都可以报考。

监理工程师报考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某工程的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天),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10天,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书面申请,请求将开工推迟5天。理由是,已安装的施工起重机械通过有资质检验机构的安全验收,需要更换主要支撑部件。
事件2:由于施工单位人员及材料组织不到位,工程开工后第33天上班时工作F才开始。为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单位决定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分析,各项未完成工作的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下表。

事件3: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后,工作L按期开工。施工合同约定,工作L需安装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由于设备到货检验不合格,建设单位进行了退换。由此导致施工单位吊装机械台班费损失8万元。L工作拖延9天。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1> 、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工程推迟开工?说明理由。
<2> 、指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和总工期。
<3> 、事件2中为使赶工费最少,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写出分析与调整过程)?赶工费总计多少万元?计划调整后工作L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为多少天?
<4> 、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工程推迟开工。理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开工日期推迟。
2.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①→②→③→⑥→⑦→⑨→⑩(或A→B→F→I→K→M);总工期:115天。
3.事件2中:
(1)计划调整过程:
①工作F拖后32-15-10=7天,影响工期7天,故总工期需压缩7天;
②工作F、I、K、M作为可压缩对象,由于工作K的赶工费率1.0万元/天为最小,故选择工作K压缩。
③经分析,工作K应压缩5天,赶工费为1.0×5=5(万元)。
④工作K压缩5天后,工作J变为关键工作。此时,可压缩的方案为:工作F、工作I+J、工作J+K、工作M。由于工作F的赶工费率1.2万元/天为最小,故选择工作F压缩2天。赶工费为1.2×2=2.4(万元)。
(2)赶工费总计:5+2.4=7.4(万元)。
(3)工作L总时差10天,自由时差10天。
4.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
(1)批准费用补偿。理由:吊装机械台班费损失是由建设单位造成的;
(2)不批准工程延期。理由:工作L拖延9天未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

下列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描述,正确的是()。

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可以调整的开口清单
B.项目编码的第二级为附录分类顺序码,即三至五位
C.项目特征描述不可直接采用参见××图集的方式
D.计量单位的确定应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
答案:D
解析:
2020教材P130-133
选项A错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以调整的闭口清单;
选项B错误,项目编码的第二级为附录分类顺序码,即三至四位:
选项C错误,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 图集或xx 图号的方式。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在(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0日前
C.资格评审工作开始前15天
D.资格评审工作开始前20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某综合办公大楼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价为3 8 5 6万元人民币,工期为2年。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正式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草拟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供双方再斟酌。其中包括如下条款:(1)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依次为:①合同协议书;②招标文件;③投标函及其附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计算标准和要求。(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3)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承包人参考使用。(5)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6)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予以顺延。(7)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共同承担。


【问题】


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不妥之处,并提出如何改正。



答案:
解析:

(1)第(1)条不妥,排序不对,招标文件不属于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看做是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排第一位。应改为: “……,①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履行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其附录;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计算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其他合同文件。”


(2)第(2)条中“……,承包人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不妥。应改正为:“……,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第(3)条不妥,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只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不是“审批”,因为按惯例只要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条文或规定,承包人可以按照他认为是最佳的方式组织施工。应改正为:“承包人应按约定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约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4)第(4)条中,“……,供承包人参考使用”不妥。应改正为: “……,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第(5)条中,“……,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不妥。应改正为:“……,不允许分包单位再分包。"


(6)第(6)条中, “检验不合格,……,工期予以顺延”不妥。应改正为: “检验不合格,…… ,工期不予顺延。"


(7)第(7)条中,“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不妥。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改正为: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 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8)第(8)条不妥,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强行使用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责任。应改为“……,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9)第(9)条不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照“工程本身的损失及后续费用、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双方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由双方分别负责,工期顺延”原则分别承担。应改为:“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分别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