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业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的呀?
发布时间:2021-03-01
宁波市专业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的呀??
最佳答案
刚好我也是宁波的,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1]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开工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致使工作E 的持续时间延长2 个月,吊装机械闲置30 台班。
事件2:工作G 开始后,受当地百年一遇洪水影响,该工作停工1 个月,吊装机械闲置15 台班、其他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合计25 万元。
事件3:工作I 所安装的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将该设备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调换损坏的部件使工作I 的持续时间延长1 个月,发生费用1.6 万元。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部件损坏的责任。
事件4:工作K 开始之前,建设单位又提出工程变更,致使该工作提前2 个月完成,因此,建设单位提出要将原合同工期缩短2 个月,项目监理机构认为不妥。
问题:
事件4 发生后,预计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合同工期不妥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正确(1分),因总工期比原合同工期缩短1个月叠(1分)。
B.管理人员清单
C.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
D.技术服务费清单
E.暂例金额清单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必须有人来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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