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和建造师到底有啥子区别呢?

发布时间:2021-12-29


施工员和建造师到底有啥子区别呢?


最佳答案

施工员是工程建设中的岗位名称,但是建造师是建设工程中的执业资格证,如果一个项目要施工,那么其项目经理一定要有建造师执业证才行。 
在工程投标阶段,就必须要有建造师才能进场投标。 
施工员是在工程开始施工阶段的时候,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的项目管理人员。 
而且施工员也可以考建造师执业证。 
施工员的培训和办理证件是由当地的建委进行培训、考试、办理的,但是建造师是通过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后取得资格证,再到建委注册后才能办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将处以罚款,并()。

A.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B.没收违法所得
C.直接吊销采矿许可
D.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页码P358
资源法规定,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共同承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共同承包最多只能由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
B.不需要联合体中每一个单位都具有承包资质
C.大型建筑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必须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D.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12 / 2019版教材P111
《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作为大型的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一般是投资额大、技术要求复杂和建设周期长,潜在风险较大,如果采取联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有利于更好发挥各承包单位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投资效益。至于中小型或结构不复杂的工程,则无需采用共同承包方式,完全可由一家承包单位独立完成。《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向乙施工企业发出要约:“我公司现有φ25螺纹钢30t,单价3200元,运杂费5000元,买方应于2008年6月10日前付清全部款项,我公司于全部货款收齐后10日内发货,2008年5月31日前答复有效”。乙企业无意购买,遂将此信息告知丙施工企业。丙企业遂于2008年5月25日电告甲公司表示完全接受其要约。至此,甲公司与丙企业之间()。

A.合同成立
B.合同不成立
C.乙同意后合同成立
D.登记备案后合同生效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27 / 2019版教材P126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而本题中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要约,所以合同不成立。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