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15
2019年上海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依往年经验一般在2019年9月,一些考生对自己是否满足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而感到疑惑。2019年注册一级建造师新报考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考试制度。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一)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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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施工条件
C.机械情况
D.开挖断面
某机场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合同,施工单位建立了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检查的规章制度,并针对安全事故隐患建立了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方案。
问题
(1)项目经理如何进行安全隐患处理?
(2)安全检查的方法有哪些?
1)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2)安全检查的方法主要有: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卜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尺实测实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
4)“现场操作”:由司机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操作,检验其灵敏程度。
B、1/2
C、2/3
D、3/4
B.债务承担
C.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D.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义务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商的行为可被视为将部分的合同的义务转让给了分包商,则分包商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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