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办法,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19-12-05
江苏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多少合格?各位小伙伴了解吗?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一建考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19年江苏一建考试成绩合格的标准以及成绩管理办法,想要了解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报考者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60 |
均为96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建筑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以上是关于江苏2019年一建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以及成绩管理的相关内容,各位小伙伴看清楚哦,成绩合格标准为各科60%。还有一建考试成绩是有有效期的,且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所以想要报考的小伙伴,注意哦,一定要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证书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用电性质
C.用电线路
D.用电规划
E.用电地点
建设工程申请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B.进度计划变更
C.施工条件变更
D.人员资质变更
E.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通常是指合同文件中“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或工程量清单的改变,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其产生原因有主观原因,如设计工作粗糙;有客观原因,如不可预见的事故、由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
B、概算指标法
C、工料单价法
D、税费单价法
E、综合单价法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有定额单价法(工料单价法)、工程量清单单价法(综合单价)和实物量法(工料单价法修正)
B.设计单位要求
C.施工单位要求
D.工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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