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山东泰安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发布时间:2020-01-27
随着时间流逝,2019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了,很多的小伙伴不知道自己的成绩是否合格?接下来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大家吧!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通知,2019年山东泰安共374人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具体内容如下: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共374人。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都是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一级建造师考试公示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31日。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19年泰安市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人员,未通过考试的人员也不要气馁,认真找出自己没有理解透彻的知识点并且加以巩固,争取下一次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利润表能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情况以及获得利润或发生亏损的数额,表明企业投入与产出间的关系
C、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可以分析判断企业损益发展变化的趋势,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
D、通过利润表可以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及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企业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B、工程所在省能源局
C、质监总站
D、电网经营管理单位
B.电流
C.频率
D.杂音
E.电容
B:筑路机在工作区末端掉头的时间
C:未及时供给机械燃料而导致的停工时间
D:汽车在运送土方时没有装满导致的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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