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1月14至22日
发布时间:2019-01-11
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我会于1月14日~1月22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对我市参加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的考生按考试卷面成绩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各考生依时到我会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1-5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外籍及港澳台居民,在考后提交资料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二、注意事项
1.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2.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203室市场部
4.联系电话:0757-83218371、82129841
附件:
1.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1月11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业主自己承担责任
C.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
D.业主可扣减施工单位保修金
本题考察的是: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承担
B.疏通渗径
C.减弱渗透力
D.缩短渗径
B.使固定区钢轨能够均匀位移
C.能够使应力放散均匀彻底
D.使拉伸长轨条时,做到匀、准、够
滚筒放散方法最好在轨温较设计锁定轨温略高时进行,并与撞轨配合使用,以消除滚筒本身摩阻力的影响,才能使应力放散均匀彻底。
B.企业生产经营负责人
C.项目经理
D.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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