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一建考试的通过率,你真的知道了?

发布时间:2020-01-18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接下来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关于一建考试中的一些通过率的情况,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建考试有三个大专业:建筑、机电、市政,可以说占了一建考生的百分之90%

但是通过人数又不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只能调剂3%给市政,也就是说,这3%的市政通过人数,可以说是完全在建筑给调过来的。往年市政的通过率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所以,可谓用心良苦! 因为通过人数不能大幅度增加,否则不出3年,一建和二建将处在一个水平上了。不能体现出你身份。也就是社会精英将不会考这个证,人才意味流失。。

1、建筑专业:大概在7%

全国通过率3万人左右。全国平均分80分,有的同学会有疑问了,为什么每年建筑都在10%左右,今年咋还低了呢。主要是因为:12年建筑一建通过率高达15%,导致市场驱于饱和状态。

2、机电专业:通过的概率在4%

从通过率来说属于机电大年,全国通过人数1.2万左右,全国平均分77分。

3、市政专业:大概通过率3%

从以前的的通过率来看,尤其比12年千分之3的通过率来说,属于市政的大年。全国大概通过1万人左右,全国平均分75分。

4、其他专业

这个的人数比较的少,综合统计,无确切数据,就暂定在0.51万人吧,其实这个里面的水分很大。

综合来看,一级建造师通过率都普遍偏低,但是通过率的高低并没有什么大的意义。实事求是的进行学习,保证备考质量,才是重中之重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一些关于报考一建考试的指南了。帮助可不可以帮到大家,谢谢大家的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及时的更新相关的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安装公司总承包了一大型压缩机组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约定:安装公司负责大型压缩机组设备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工作,合同总额为50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在压缩机组设备采购之前,业主要求安装公司按其指定的供货商进行采购,被安装公司拒绝,安装公司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和优选厂商的原则,就压缩机组的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到货地点、质量保证、产品价格与供货商签订了设备供货合同。
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场后,对设备基础的强度、沉降和抗振性能检验,符合安装要求。压缩机组运达施工现场后,项目部人员对设备进行了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安装人员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和设备安装程序进行了安装就位、找正调平,设备安装精度达到设计要求。在联动试运行前,由设计单位编制了联动试运行方案,安装公司项目部建立联动试运行小组,试运行所需要人员、技术、物资及环境等条件已准备齐全。在准备开始联动试运行时,被监理制止,后经改正,顺利进行了联合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
【问题】
1.压缩机组的主要性能参数有哪些?
2.分析该压缩机组应采用哪种采购方式?
3.安装公司拒绝业主指定供货商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设备基础检验中哪些内容达不到要求会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5.分析监理否定安装公司设备联动试运行的理由。

答案:
解析:
1.压缩机的性能参数主要包括容积、流量、吸气压力、排气压力、工作效率、输入功率、输出功率、性能系数、噪声等。
2.该压缩机组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于市场通用产品、没有特殊技术要求、标的金额较大、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宗设备、永久设备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3.安装公司拒绝业主指定供货商的做法是正确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供货商,发包人违反约定指定供货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
4.设备基础检验中,设备基础的强度不够、沉降不均匀和抗振性能不足会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基础若强度不够,或继续沉降,安装偏差会发生变化,影响设备安装精度。设备基础抗振性能不足,也会影响设备安装精度。
5.监理否定安装公司设备联动试运行的理由:设备联动试运行方案不应由设计单位编制,联动试运行不应由安装公司组织。设备联动试运行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联动试运行方案,建设单位组织设备联动试运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面向建设工程项目而建立的质量控制系统,该系统( )。

A.与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相同

B.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

C.必须通过监理单位的审核批准

D.涉及工程项目实施中所有的质量责任主体

正确答案:D

为了实现项目的进度目标,应选择合理的合同结构,以避免过多的合同交界面而影响工程的进展。这属于进度控制的( )。

A、管理措施
B、组织措施
C、经济措施
D、技术措施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措施。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

某内河航道工程包括20km航道疏浚和A、B两处礁石清除。施工单位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后,按照承诺组织了一艘自航耙吸式挖泥船、一艘钻孔爆破船、一艘抓斗式挖泥船及其他辅助船机设备进场。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发现该河段分属两个海事局管辖,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事局提出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海事局核发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发布了航行通告,工程于2006年1月15日按期开工。
在春节前的1月28日该项目监理组织了节前安全大检查,发现了如下一些问题:
(1)没有制定《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限期制定提交;
(2)在作业船舶有船员就餐时饮酒,要求严禁在船期间饮酒;
(3)生活区走道内,船员穿拖鞋行走,要求整改;
(4)炸药库未建立爆破用品进出台账,要求立即建立,认真填写;
(5)炸礁作业的水上安全标志、灯光不够,要求增加安全标志和灯光标志船2艘。
监理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下达了监理通知,要求逐条落实整改。施工单位通过总结整改,完善了安全措施,同时又向监理提出了增加安全措施费用的要求。
问题
1.该项目施工单位应向哪一个海事局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
2.逐条回答监理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整改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
3.施工单位提出增加安全措施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施工单位在《许可证》三个月的有效期内未能完成施工作业,应该在何时办理何手续方可继续施工?

答案:
解析:
1.(1)因本河段水域涉及两个海事局;
(2)施工方申请《水上水下作业申请》时应按规定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局提出,或向上一级指定的海事局提出。
2.(1)监理提出限期制定的要求正确。因为按规定在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该制定《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该工程未制定属遗漏,必须补制。
(2)监理提出严禁在船期间饮酒的要求正确,符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3)监理提出警告的要求不正确,因为在生活区没有此规定。
(4)监理提出建台账的要求正确,符合民用爆破品管理规定。
(5)监理提出要求正确,符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的情况。
3.施工方在整改后向监理提出支付安全措施费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施工作业期间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或配备警戒船等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作业者的责任,其费用应由施工作业者承担。
4.施工方在海事局核发的许可证期内未能完成任务时,应持证于有效期满之日7d以前到海事局办理延期手续,由海事局在原证上签注延期期限并加盖“施工作业审核专用章”后方可继续使用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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