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报考常见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2020-07-16


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各地逐渐恢复了一建的报名工作。同学们对一建考试的报考要求是否都清楚了?为了方便各位考生报名,51题库考试学习网针对一建常见报考问题做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一、一级建造师报名要求是什么?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简单来说要求有三个方面,即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1)大专毕业6年,本科毕业4年,研究生3年;

2)专业要求是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3)关于工作经验,应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工作证明。

二、这个工作年限一般是怎么界定的?

目前官方的判断标准一般是按照毕业时间进行计算,即毕业证上的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要满足本科毕业4年,大专毕业6年的要求。

三、非全日制毕业证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1)全日制的毕业年限是从毕业时间算到2020年12月31日;

(2)非全日制毕业证,比如自考、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函授等形式获得的毕业证,工作年限是累计的。

四、不满足毕业年限可以报名吗?

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果是因为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毕业证专业在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没有找到,可以报名吗?

一般来说在表中有的专业100%是可以报名的,如果有相似或者相近也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差的太离谱的,比如会计、人力资源等专业,肯定是不能报名的。

六、什么是承诺制报名?

2019年开始,大部分考试都采用承诺制报名,即自己承诺符合条件,直接在中国人事网报名、缴费,到时参加考试即可;考完全科、成绩全部通过后官网会公示,如果没有人举报就可以拿证了。

但是官方部门可能会在考前和考后对考生的填报信息进行抽查,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则会取消成绩或者记录在诚信档案。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一建报考问题的汇总。2020年的一建考试在即,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一建的报名条件,抓紧时间复习,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各位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咨询。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一建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16/ISO 9000:2015的定义,工程产品未满足质量要求,称为()。

A.质量不合格
B.质量缺陷
C.质量问题
D.质量事故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16/ISO 9000:2015 的定义,工程产品未满足质量要求,即为质量不合格;而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质量不合格,称为质量缺陷。

背景资料
某单位拟建设3 个3.5 万吨级离岸卸煤码头和521.1m 长、18.7m 宽的连接栈桥。卸煤码
头为高桩梁板式结构,采用Φ1200mm(B 型)PHC 管桩,桩长为58m~71m(含钢桩靴)。
现浇桩帽大节点、预制纵、横梁、预制面板和现浇混凝土面层结构。面层混凝土设计强度等
级为C30。
栈桥分为深水段、浅水段及陆域段。深水段采用148 根Φ800mm(B 型)PHC 管桩,桩
长为45m~52m(含钢桩靴);浅水段及陆域段采用78 根Φ1200mm 钻孔灌注桩,桩长为
54m~65m。
工程2012 年4 月开工,码头沉桩施工过程中有2 根桩桩头部位出现细微裂缝;8 月份,
第11 号强台风“海葵”来临前,一艘500t 的工程船舶未能及时撤离施工现场,造成1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50 万元。
栈桥陆域段灌注桩施工时,每根灌注桩留置两组混凝土强度试块。
问题
PHC 管桩沉桩过程中的主要防裂措施有哪些?


答案:
解析:
在沉桩以前,要检查所用的桩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沉桩过程中,选用合适的桩锤、合适的冲程、合适的桩垫材料,要随时查看沉桩情况,
如锤、替打、桩三者是否在同一轴线上、贯入度是否有异常变化、桩顶碎裂情况等等;
桩下沉结束后,要检查桩身完好情况。

(一)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管桩基础。建 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 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 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了监理工程师 拒绝。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 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 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工令。
事件二:在工程施工进行到第7个月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G工作停止施 工1个月。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按期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赶工费索 赔。根椐合同约定,赶工费标准为18万元/月。
事件三:在H工作开始前,为了缩短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的异 节奏流水施工调整为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异节奏流水施工横道图如下图 所示(时间单位:月)。

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0万元,由于G工作是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但是G工作的总时差TF= 29-27 = 2个月,而设计变更原因导致G工作停工1个月,没有超过G工作2个月的总时差,不影响合同工期,所以总承包单位不能索赔赶工费(工期不索赔)。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总承包单位可以提出索赔,但是由于G工作为非关键工作,且有2个月的总时差,即G工作停止施工1个月不影响后续工作的施工,不影响总工期,所以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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