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这些信息你都清楚吗?

发布时间:2019-03-03


2018年宁夏一级建造工程师成绩已经公布了,但是各位考试通过的考生也不要高兴的太早哟,一级建造工程师并不是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就可以进行工作的,还要进行执业注册哟,为此小编特地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二、审查标准

1、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4、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对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综合以上就是关于一级建造工程师注册的内容,希望对于各位小伙伴有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路基支挡结构施工要求的叙述正确的有( )。

A.在岩体破碎、土质松软或有水地段修建支挡结构,宜在旱季施工,并应集中力量长段拉开挖基
B.浆砌片石砌体必须使用坚硬,不易风化的片石,采用灌浆法施工
C.支挡结构施工前,应在上方做好截、排水及防渗设施;雨期施工宜搭设雨篷
D.挡土墙施工宜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墙身,保证排水设施的施工质量,及时回填基坑和墙背
E.挡土墙和桥台、隧道洞门连接应协调配合施工,必要时要加临时支撑,确保与墙相接的填方或山体的稳定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错误,在岩体破碎、土质松软或有水地段修建支挡结构,宜在早季施工,并应集中力量,分段施工,不应长段拉开挖基。选项B错误,片石应采用挤浆法砌筑;严禁使用灌浆法施工。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2018真题

A、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B、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是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任何阶段提出
C、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判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选项B,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选项C,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选项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李某向张某借款1万元,一直无力偿还。后李某在一施工单位工作时死亡,施工单位口头答应给付15万元。李某家属多次催要,施工单位却以各种借口不予支付,则下列关于张某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张某可以李某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

B.张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

C.因李某家属已多次催要,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

D.因该借款对张某没有造成太大损害,故不得行使代位权

E.因该赔款的专属性,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ABCD
90. 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时,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j 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属于J 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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