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年限的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4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的公告,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有较大的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公示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动降低就业门槛,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9日之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4208366
电子邮箱:zjszhichengchu@163.com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年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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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gggs/tg/202112/t20211203_429450.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坑底标高
C.边坡坡度
D.水平标高
E.基坑平面位置
A.整改,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B.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C.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D.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B、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的,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支付利息
D、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则该借款的利息约定无效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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