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2020年江苏宿迁二级建造师考试费用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03-04
有江苏宿迁的考友在问,2020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试费用是多少?针对这个问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作出如下的回答。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如果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同时,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这位考友,更为具体的通知还是要进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罚款
C.停业整顿
D.降低资质等级
2)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 生的施工单位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业主方和项目参与各方,可根据各自的项目管理的需求确定其信息管理的分类,但为了信息交流的方便和( ),应尽可能作一些统一分类的规定。
A.信息完整性
B.信息加工处理
C.信息分类汇总
D.实现部分信息共享
B.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
C.能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
D.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
(二)工期顺延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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