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牢记于心! 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须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唯有牢固的地基支撑才能让其屹立不倒。以为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就万事大吉的小伙伴们可就大错特错了!没错!没注册的二建证书就是废纸一张,不值一钱。所以拿到证书的小伙伴,赶快行动起来去注册吧!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以下的一些注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方能执业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9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61020日起施行。

2、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77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函。与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比,共有九大变化值得关注。

3、注册证书电子化

目前有上海,江苏,浙江,陕西四省开始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停发纸质注册证书,已发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初始、变更、延续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4、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的六项业务

业务包含初始、变更、延续、增项、注销、重新注册。办理注册业务不收取任何中介或许可费用。

1)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4)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5)注销注册

证书注销注册,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6)不予注册

被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二、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常见问题

二级建造师与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是否冲突?

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如果二级的已经注册,那要么就把二级办理注销,然后注册一级;要么就把一级跟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会自动注销。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不同专业,那把二级跟一级的注册在一家单位就成了,这种情况,这俩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注销。

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考试过程中不要慌,沉着应对。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须知的一些内容,希望各位考生牢记。还有就是在考前,千万别熬夜,考试过程中别喝太多的水,稳住心态,稳扎稳打,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

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 一般情况下,后浇带混凝土的最低养护时间是( )。

A.3d
B.7d
C.14d
D.21d
答案:C
解析:
P68。后浇带通常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并保留一段时间(若设计无要求, 则至少保留 14d 并经设计确认)后再浇筑,将结构连成整体。后浇带应采取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 14d 的湿润养护。 后浇带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2014年) 关于建筑幕墙预埋件制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得采用 HRB400 级热轧锅筋制作锚筋
B.可采用冷加工钢筋制作锚筋
C.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 T 形焊焊接
D.应将锚筋筋弯成 L 形与锚板焊接
答案:C
解析:
P116。考查内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技术。 预埋件制作的技术要求:常用建筑幕墙预埋件有平板形和槽形两种,其中平板形预埋件应用最为广泛。 黑钻押题,瑞牛题库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com (1)锚板宜采用 Q235 级钢,锚筋应采用 HPB300、HRB335 或 HRB400 级热轧钢筋,严禁使用冷加工钢 筋。 (2)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 T 形焊。当锚筋直径不大于 20mm 时,宜采用压力埋弧焊;当锚筋直径大于 20mm 时,宜采用穿孔塞焊。不允许把锚筋弯成Ⅱ形或 L 形与锚板焊接。 (3)预埋件都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当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时,锌膜厚度应大于 40μm。

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我国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A.国务院B.国家发改委

C.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正确答案:C

承包人(),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A.未按约定工期完工的
B.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C.私下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D.将工程转包的
E.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劳务部分分包的
答案:B,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5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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