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发布时间:2020-07-24


宁夏地区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体的通知内容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宁建(建)发〔2020〕32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市(县、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停止办理有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担任的,在2020年10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予以更换。

   三、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及时向建筑业企业及持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传达相关要求,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自5月1日起,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审批,并颁发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了11年的纸质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将退出我区建筑领域。

新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审批程序实行后,审批流程将从原来的三项环节压减为一个环节,审批时间将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全区2万名二级建造师、近3000家施工企业,可享受“人在家中坐,事从网上办”的便利。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企业和个人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企业共同研发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新系统可对我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实名认证,申请人及其聘用企业必须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新系统还增加了企业及二级建造师红、黑名单制度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库,更加规范建造师执业环境。


宁夏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取消,代表着正式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价值会更高,二级建造师人才的需求量也将大大增加。因此,二级建造师证书对于宁夏考证人员来说是必不可缺的。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祝愿大家早日通过考试,取得证书。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可以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24小时在线助你取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照《水法》规定,堤防工程护堤地属于水工程( )。

A.限制利用范围
B.管理范围
C.保护范围
D.以上都是
答案:B
解析:
2019版教材P318页
水工程管理范围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而划分的范围,如堤防工程的防堤地等。

关于矿业工程施工索赔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

A.施工索赔主要指业主在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行为
B.施工索赔是一种要求经济补偿的行为,而不是给对方的惩罚
C.施工索赔是合同双方发生的合同管理业务范围外的内容
D.施工索赔是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答案:B
解析:

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某小型水库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价1200万元。合同约定,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同时按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预留保留金;当工程进度款累计超过合同总价的40%时,从超过部分的工程进度款中按40%的比例扣回预付款,扣完为止。
承包商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因料场征地纠纷,坝体加培推迟了20天开始。
事件2:因设备故障,防渗工程施工推迟5天完成。
事件3:箱涵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因止水安装质量不合格,返工造成工作时间延长4天,返工费用2万元。
事件4:至2月底,承包商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为450万元;承包商提交的3月份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中,包括返工费用2万元和经监理机构确认的合同工程价款320万元。
问题:
1.指出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用节点表示)和计划工期。
2.分别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3对工期的影响;指出上述事件对工期的综合影响和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
3.计算3月份实际支付工程款。
4.基坑回填时,坝体与涵洞连接处土方施工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①→②→③→⑤→⑥→⑦→⑧和①→⑦→⑧计划工期130天。
2.事件1责任方为业主,“坝体加培”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8天,推迟20天开始,影响工期2天;
事件2责任方为承包商,“防渗工程”为关键工作,推迟5天完成,影响工期5天;
事件3责任方为承包商,“箱涵混凝土浇筑”为关键工作,工作时间延长4天,影响工期4天。
综合影响工期5天,承包商可索赔工期2天(事件1责任方为业主,可索赔工期,其余不可)。
3.3月份工程进度款32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1200×10%=120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1200×40%=480万元
3月份预付款扣回:(320+450-480)×400%=116万元
保留金预留:320×5%=16万元
实际支付的工程款:320-116-16=188万元
(或:320-(320+450-480)×40%-320×5%=118万元)
4.基坑回填时,坝体与涵洞连接处土方施工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1)填土前,混凝土表面必须清除干净。
(2)靠近涵洞部位应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施工。
(3)涵洞两侧应均衡填料压实。



1.(1)通过工作、节点计算时间参数,总时差为最小的工作为关键工作,由关键工作组成的线路为关键线路。
(2)最长线路法计算总工期、确定关键线路(关键工作)。线路最长者为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为关键工作,最长线路上工作持续时间之和为总工期。
本题采用最长线路法计算:
线路一:①→②→④→⑦→⑧(10+2+70+30=112天)
线路二:①→②→③→⑤→⑥→⑦→⑧(10+10+10+60+10+30=130天)
线路三:①→⑦→⑧(100+30=130天)
[解答分析]这是一道施工进度计划方面的考题,考核考生对网络进度计划时间参数的概念及计算方法的掌握。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确定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方。判别影响工期的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若是则影响工期;若不是,则判断延误时间是否超过总时差,若超过则影响工期;其余情况均不影响工期。
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是发包人的义务,事件1中造成“坝体加培”延误的责任为业主。
事件2设备故障、事件3的质量问题均为承包商的责任。(坝体加培、防渗工程和箱涵混凝土浇筑分别在3条线路上,影响工期取其最大值),
线路一:①→②→④→⑦→⑧(10+2+70+20+30=132天)
线路二:①→②→③→⑤→⑥→⑦→⑧(10+10+10+60+4+10+30=134天)
线路三:①→⑦→⑧(100+5+30=135天)
[解答分析]这是一道关于工期延误合同责任方面的考题,考核考生对工期延误责任认定,以及对总工期影响程度的分析能力。
3.按合同约定,计算有关费用。既可按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质量保证金逐项计算,也可综合计算。
[解答分析]这是一道有关工程款结算的题目,考核有关工程预付款预付与扣回、保留金(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工程进度款计算等。
4.对于坝身与混凝土结构物(如涵管、刺墙等)的连接,靠近混凝土结构物部位不能采用大型机械压实时,可采用小型机械夯实或人工夯实。填土碾压时,要注意混凝土结构物两侧均衡填料压实,以免对其产生过大的侧向压力,影响其安全。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中与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有关的内容摘自《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共25条。
其中对于结合部位处理的要求:
11.0.6防渗体与混凝土面或岩石面结合部位填筑:
(1)填土前,混凝土表面乳皮、粉尘及其上附着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2)填土与混凝土表面、岸坡岩面脱开时必须予以清除。
(3)混凝土防渗墙顸部局部范围用高塑性土回填,其回填范围、回填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含水率、压实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
[解答分析]本小题是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题目,主要考核土方填筑时,坝体与混凝土结构物结合部的施工技术要求。

2008年1月,甲建筑材料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试用期六个月,六个月后再根据王某工作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关于甲建筑材料公司与王某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甲建筑材料公司与王某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B.王某的工作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王某的试用期是成立的
D.试用期是不成立的,六个月应为劳动合同期限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30页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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