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级建造师发展前景怎么样?每月薪资待遇如何?
发布时间:2020-01-02
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正在火热进行中,许多第一次报考的考生想知道,二级建造师值得报考吗?报考二级建造师有哪些好处呢?不少考生想要了解湖北二级建造师一个月大概可以赚多少钱,发展前景如何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为你分析。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大家,不同城市岗位薪酬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二级建造师这个岗位还是较为常见的,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发展很是迅速,二级建造师队伍变得日益庞大,这个岗位的薪资不属于高薪职业,但是能够满足当地的消费水平。
湖北二级建造师月收入多少钱?来看看吧!
如果二级建造师按薪资一个月工资统计,部分城市可以达到10000多元,具体来划分的话刚毕业工资一般在4000左右,考下二级建造师证书,也就是工作两年后,算上奖金、补贴等若在大城市可达到10000至1.2万,小城市也可到6000。
不过二级建造师一般月收入还要看个人的工作性质或是能力,如果已经做到项目经理的位置,则会有较高的收入,项目经理的月收入还是十分可观的,可以说是中等偏上的薪资水平,所以考个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还是非常有用的。
那么,湖北二级建造师薪资待遇如何呢?
二级建造师设有6个专业:1.建筑工程、2.矿业工程、3.水利水电工程、4.公路工程、5.机电工程、6.市政公用工程。每个专业工资待遇不同,其中又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三类为历年来报考人数较高、社会需求较热门的专业科目。
对于一、二级建造师来说,成功取得证书直接意味着加薪。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35万余人,如今建造师市场上人才非常紧缺,近20年来,建造师就业前景也是建造师行业人士一直关心的问题。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正在以近20%的年增长率高速发展,随着国家建设的进一步繁荣,建造师将会成为越来越多的人梦寐以求的职业。每年全国建筑市场的建设项目众多,施工项目经理的需要量也就越来越大。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通过率却逐年降低。考生们经常说:“建造师非常的好,就是比较难考。不然随便挂靠一个单位就财源滚滚!”这些话虽然俗气,不过也是证明了建造师这个职位前途大好。
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各位考生一些备考二级建造师的建议:
1、边看书,边做题,边整理笔记。
书是根本,看书的时间必须要保证,然后是做题和整理笔记。整理笔记很重要,这个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是成效很高,特别是对于法规这样概念性较多的科目,只要你提炼其中的知识点,构造知识框架,一般自己亲自整理一套知识点框架体系就记住了,考前再快速浏览几次应对考试绰绰有余。
2、做真题、模拟考试。
当你把二级建造师三个科目都系统复习完了以后,在临近考试的前四五天(最好能请假专门应对考试)做两三套历年真题(当然能在复习前做两套更好),然后在考试的前一天自己在一个安静的环境里面按照考试的节奏模拟一下考试,通过做真题你可以了解试卷的试题结构,试题类型,试题难度,常考点,分值分布情况等,而通过模拟考试主要是调节你应对考试的状态和提前进入考试状态,避免突然考试不适应而发挥失常,这样就很不划算了,所以要做到有备无患。
听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分析,考生们是不是都心动了呢,心动就赶快心动起来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将这种矛盾全部交给项目经理裁决
B.由相关部门自己解决这类问题
C.由接受指令的员工处理这类问题
D.明确以职能部门或子项目部为主的管理模式
B.竣工结算申请单应不包括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C.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14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D.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56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
除外。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
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 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B.串标
C.转包所承揽工程
D.有行贿违法记录
E.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末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4)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5)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8)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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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时间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D.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E.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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