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途广大!青海省二建证书到手后的职业道路选择!
发布时间:2020-01-15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唯有牢固的地基支撑才能让其屹立不倒。在备考阶段我们想的是怎么在数以万计的考生中脱颖而出,而当我们顺利通过考试,而且获得了证书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发展,选择怎样的职业发展道路呢?
一、就业方向
当你成功注册并且在企业或者公司上班以后,你可以手持二建的名义担任项目经理,也可以从事一些使馆管理工作,法律顾问的工作,总是你所从业的方向变宽了很多,你不再只是一个技术员,你是一个权威,在施工场所。可以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人员,也可以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咨询活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当然这里值得项目并不是那些超大型的,涉及资金量很大的工程,这里指的工程是中小型的,但是其中所涉及的资金量也是很难以想象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项目经理作为一个施工场地的老大,吃的最好,工作时间最自由,想啥时候去工地上就去,想不去就不去,但是也不是说就可以放手不管,高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高风险,很多事故都是要由项目经理来负责的。在工地上,项目经理与普通搬砖群众的待遇千差万别。搬砖群众在工地上风吹日晒,项目经理在办公室悠闲品茶!
对于有丰富经验、为人处世干练的部分施工“老干部”来说,有了二级建造师的加持,再考个增项或者一建,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可以顺理成章的主持项目,功成名就。
二、选择条件多
当你获得了二级建造师证书,那就以为着你有更高的就业刚也可以选择,更优渥的工资待遇可以选择。选择权大于一切!同等条件下,拥有了证书,就等于你比别人多了一些选择。如今各家单位在选拔招聘人才时常常看重四个重要指标:职称、证书、履历、学历。
证书作为四大指标之一,不仅能反应个人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也能反应个人在该领域取得的认可程度。如今的施工管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对工程管理人员而言,不仅要有丰富的经验,也要有持证上岗的要求。所以各大公司都鼓励员工努力考证,因为这不仅对员工来说,对公司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
在此情况下,有证和无证在具体工程管理中所体现出来的效果就完全不同。
三、升职加薪
当你真正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以后,机器如你对原来的公司不满意,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因为你有底气,你有实力,在哪里都能找着工作,不怕失业。即便找工作、跳槽或者内部升迁,也会帮你加分不少。公司面试的时候将成为您的一个闪光点,更是您进入好单位的一个敲门砖;
如果你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在公司上班,工资待遇就比一般的高1000—1500元。这样一来起点就比别人高很多。因为每个月公司都会多发给你1000-1500的钱,因为你的证挂在公司,公司可以凭证招标,不用你做什么,平白就能多拿钱,何乐而不为。如果想要晋升,公司也会优先考虑有证书的小伙伴们。同时公司对你的培养方向和培养的目标将会有很大的针对性,至于培养目标,基本上就是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职务。
四、“钱”途广
对于在工程领域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二级建造师来说,各个企业也都或多或少的制定了各项补贴,以此来招揽人才。通常有:
(1)考过二级建造师一次性补贴上万元,当然这必须要是很大的公司,因为一般的公司都不会这么豪爽;
(2)每个月证书津贴几百到小几千元不等,这个是都很普遍的,这在中铁中建都是很常见的,所以考证很吃香;
(3)某些紧缺专业证书公司内部重金悬赏等。
由此可见,考取二建证书真是很有必要呢。
最后祝大家能够顺利考取证书,早日获得高薪的职业,早日过上优渥的生活。
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到手后职业发展的一些小建议,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这样就能更加了解自己的就业方向,也更能理解这个证书的意义!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 施工单位, 60 个
C. 运管单位, 30 个
D. 运管单位, 60 个
B.指令结构图
C.合同结构图
D.项目结构图
B、 总承包服务费
C、 暂估价
D、 计日工
E、 安全文明施工费
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应有文明施工的规定,包括(, )
A.上下班打卡和现场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
B.奖惩制度、竞赛制度、持证上岗制度
C.个人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
D.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负责制
B.燃烧烈度
C.介质损失角正切值
D.挥发程度
E.色谱分析
绝缘油应经严格过滤处理,其电气强度及介质损失角正切值和色谱分析合格等实验合格后才能注入设备。
B.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C.张某
D.张某、王某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本 人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 为约定的义务。本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抗辩。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 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B.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C.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D.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三、总承包的责任(1)《招标投标法》第48条第3款规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一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根据本题意,如果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产生安全生产事故,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效保护其权利时,依据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仍然应当受理。如果法院经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8
- 2020-01-15
- 2020-01-17
- 2020-01-18
- 2021-08-08
- 2020-02-23
- 2020-01-17
- 2020-01-29
- 2020-01-29
- 2020-01-17
- 2019-04-05
- 2020-01-29
- 2020-01-17
- 2020-01-15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29
- 2020-01-29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7
- 2020-01-15
- 2020-02-11
- 2020-03-11
- 2021-06-02
- 2020-01-29
- 2020-01-29
- 2020-01-15
- 2020-02-11
-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