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天津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29
有天津的考友在问,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是多少?针对这个问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作出如下的回答,还希望考友们能够喜欢!
2020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0分、60分、60分和72分。
具体来讲,2019年天津一级造价工程师各科考试科目的合格分数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分数线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计价》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 |
120分 |
72分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 |
120分 |
72分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 |
120分 |
72分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
120分 |
72分 |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成绩合格标准是卷面成绩的60%。
虽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的是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但是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成绩合格线肯定是全国统一的。
刚过合格线的天津考友们,可以放心,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合格分数线不会故意提高。而离考试合格线还差几分的人,就不要幻想降低合格分数线了,甚至觉得天津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会因为通过率的问题,放自己一马。要知道,就算是要调整通过率,通常是调整判卷调整题目的得分点,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降低合格分数线。
而且,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开始进行考后审核、分数核查等工作。就51题库考试学习网所知,重庆、山西的资格后审已结束,湖南、内蒙古、江苏正在进行考后资格复查工作,其余需要资格核查的省份可以先参考这些省份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哦!
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希望天津考友们,可以安排好自己的后续工作。没考过的,就要从现在开始,做好复习计划了,合理安排时间,考过的,就要抓紧时间,进行初始注册的申请。毕竟,大家的目的都是早日拿到天津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荷载→斜梁→踏步板→楼梯踏步→平台梁→墙或柱
C、荷载→平台梁→踏步板→斜梁→楼梯踏步→墙或柱
D、荷载→踏步板→楼梯踏步→斜梁→平台梁→墙或柱
B.标高金分析应进行价值增值分析
C.标高金中不包括利润和风险费
D.标高金中的管理费主要指公司本部费用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15 个潜在投标人资格,筛选了10 家单位,并向剩余5 家发出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通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向5 家提供了合格的10 家的资料,用以证明这10 家相对优秀。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 日;在出售标书时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要求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候要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控制价的5%标准计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要超过投标有效期30 天。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 人、经济专家3 人、招标人代表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 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请简述招标做法。
2.指出事件1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说明事件2 中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3、事件4 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5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问题2:
事件1 中:
(1)“招标人把招标方式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工期要求比较紧,可以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
(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限制、歧视待遇。
(3)“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不妥,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问题3:招标人把合格的10 家信息给未中标5 家不妥,因为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的信息要保密。
问题4:
事件3 中:
(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 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至不得少于5 日。
(2)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应该公布控制价分项组成和总价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妥,应当在递交投标书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计算金额不妥。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5)要求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比投标有效期长30 天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事件4 中:
(1)“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因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前组建。
(2)“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不妥,因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3)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妥,“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 人”不妥,因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监管项目的评委。
问题5:
事件5 中:
(1)“向其提出降价要求”不妥,因为法规规定: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因为法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 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因为法规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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