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造价工程师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是否终身有效?这些问题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2-28
报考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小伙伴等急了吧,不用慌,好消息来了,浙江一级造价师证书即将领取,可能会有部分小伙伴在领取到证书以后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有一些疑惑,为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将带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时间是多久的相关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考试取得,这个证是终身有效的,它代表着持证人员有从事造价类工作的资格、资质,只要证书不被吊销,那么在工作年龄内都有资格从事造价相关工作。注册证书有效期为4年。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需要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证书到期后需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延续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大家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几条规定,更加了解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相关信息。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五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 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1.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2.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3.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认定学时:
1.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
2.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等,每半天可认定4个学时;
3.其他中价协认定的学时。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八条: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九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应提供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申请初始注册年度止,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的,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期间应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保留。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恢复执业时,应补习暂停执业之日起至申请恢复执业年度止的继续教育学习课程,超过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申请的,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看完以上内容大家是否都已经清楚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就请登录51题库考试学习网官网留言咨询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追究甲的责任
C.乙自己承担责任
D.追究甲和丙的责任
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解除了丙的业务员的资格,但未通知乙,乙并不知道丙已不是甲的业务员,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过错,丙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其民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关于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待定的,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确定的,是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利益。
B:亚砂土
C:重黏土
D:植物土
B、设备吊起后需依靠在设备底部的索具拉正就位
C、扩大了单桅杆的吊装能力,可使用矮桅杆吊装高设备
D、可以进行高基础设备的安装
B.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招标人应作补充
C.补充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作内容
D.工程项目特征中无须描述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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