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内蒙古第十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参加了2019年内蒙古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并且已经通过所有考试科目的小伙伴们,你们是否正在等待着领取证书呢?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一则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通知(2019年度第十批)》,快来看看吧!
各有关单位及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初审、国家注册机构终审合格,应急管理部批准我区下列52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人员注册,并颁发相关执业证明。请获准注册人员即日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下述地址领取(他人代领的,需凭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持证人单位介绍信领取)。
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南路40号地矿大厦西副楼325室(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院内)。
联系人:丁恺
联系电话:0471-4824534
以上就是此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为大家带来更多考试资讯,为您答疑解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安全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确定的有关行政负责人包括( )。
A.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B.人民政府其他领导人
C.机构正职负责人
D.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
E.政府部门其他负责人
某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5mg/m^3,则其毒物危害程度级别为( )。
A.极度危害
B.高度危害
C.中度危害
D.轻度危害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种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的是( )。
A.罚款 B.限制人身自由 C.责令停产停业 D.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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