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3月

发布时间:2019-01-05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一年考试一次,根据青海往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2019年3月初开始。


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招标代理过程中,由于代理行为过程产生的后果,应由( )承担责任。
A.招标代理机构
B.招标监管部门
C.投标人
D.招标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代理关系。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参见教材P8。

应用S曲线比较法时,通过比较实际进度S曲线和计划进度S曲线,可以()。

A.表明实际进度是否匀速开展
B.得到工程项目实际超额或拖欠的任务量
C.预测偏差对后续工作及工期的影响
D.表明对工作总时差的利用情况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95-97
本题考查的是S曲线比较法。通过比较实际进度S曲线和计划进度S曲线,可以获得如下信息:(1)工程项目实际进展状况;(2)工程项目实际进度超前或拖后的时间;(3)工程项目实际超额或拖欠的任务量;(4)后期工程进度预测。选项A是横道图比较法的内容,选项C和D是前锋线比较法的内容。

下列关于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传阅人阅后应在文件封面上签名,并加盖个人私章
B、传阅人阅后应在文件封面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C、传阅人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加盖个人私章
D、传阅人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答案:D
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要求。每一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参见教材 P172。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修改部分施工图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和安全更易保证,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的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且现场没有管理人员。
于是,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事故。
问题:
1.针对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2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3.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4.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为什么?
5.就事件3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针对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要求;
(2)审查同意后,①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查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②项目监理机构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③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3)审查不同意,按原设计图纸施工。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事件2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妥。理由: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没有报审并被签认,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
4.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理由:在紧急事件发生或确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口头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但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书面确认。
5.事件3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理由如下:
(1)建设单位没有责任。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与建设单位无关。
(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且监理单位已尽责。
(3)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分包单位应承担责任。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而直接造成的。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