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2020年10月四川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10月8日
发布时间:2020-03-14
随着成人自学行业成为热门行业,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成人自学行业中。2019年的成人自学考试已经过去了,许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今年的考试了,初次报考的你是否还有许多不清楚的事情?许多小伙伴想了解今年10月四川成人自学考试等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10月四川自学考试统考将于2020年10月17日、18日进行,为方便考生快速打印准考证,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发布了2020年10月四川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生可于10月8日起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10月8日至17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自学考试的优势:
1.专本可以同时报考
自考专科和本科是可以同时进行报考的,优势为减少获取学历的时间,弊端在于需要艰辛的复习。自学考试需要毅力和恒心,因此,报考自考的考生一定要有持之以恒的信念,自考大专生可以在校报考自学考试,专本同时考。
2.专业设置新颖
自考专业比较新颖,随着时代的变化专业也会随之的变化,选择自考的人员可以任意的选择专业。
3.学历正规
自考学历是正规的学历,被国家认可,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4.认可度高
认可度是非常高的,目前被很多国家认可,很多国外的国家都认可自学考试文凭,澳大利亚,日本等多个国家认可,可以进行出国留学。
5.学习时间自由
学习时间较为自由,自考主要学习是以自学为主,学生可以选择社会辅导班进行学习,无地点时间的限制,适合在职人员。
6.院校为名校
自考院校中有很多国家重点的院校,想获取名校的考生可以选择名校毕业。
7.费用较低
自考费用是比较低的,各省份的报名费用不同,大部分省份单科课程报名费用在50元以内,吉林省自考费用为45元,各省份费用不同,详细费用以各省份公告为标准。
8.无年龄,学历等限制
自考没有学历和年龄的限制,无论是初中生还是高中生都可以进行报考自学考试文凭,专科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文凭毕业申请时需要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
9.无入学考试
自考是宽进严出,无入学考试,考生不需要进行入学,至今,选择省份,院校,专业进行报名即可。
10.文凭含金量高
自考文凭含金量在成人教育中含金量是比较高的,由于自学考试难度大,因此比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等含金量高。
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自考政策改革动向越来越频繁,改革措施包括了名校停招、专业停考、考试计划调整以及户籍限制。下面来看看都有哪些改革吧!
一、报考条件:
1.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同胞不受民族、性别、地区的限制,均可以报考。
2.需要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中专、职高不作为报考凭证)年龄需要满足25~30周岁。
二、加考科目:
1.任何合格的大学毕业生都要求必须通过数学、英语考试。
2.改革后,含金量提高的自考也不列外,所有专业加考高数、英语,专科加考,高等数学一、大学英语三级,本科加考,高等数学二、大学英语四级。
三、延长学制:
为避免不公平现象,自考的修学时间也会做出改变,专科至少修滿三年,本科至少修满四年。
与现在的政策相比,拿证时间将延长一倍。
四、专业停考:
1.2018年福建、湖北、吉林、新疆、安徽接连发布专业停考信息,大众化的会计专业今年在福建、湖北等地都已停止招生。
2.改革后其它省份也会逐渐取消部分专业的考试,现在报考专业还有的选,以后想学的专业都报不上。
五、限制户籍:
1.之前只有吉林省限制户籍,现在北京、杭州萧山等地都发布通知限制户籍自学考试只开放本地户籍考生。
2.改革之后也会限制户籍,考生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进行考试,在其它地域无法报考。
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毕业取证的难度将会加大,报考的门槛也会提高,一方面,要紧跟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政策,时刻关注改革信息、报考信息;另一方面,抓紧备考,在自己的报考专业尚未大改之前赶紧通过考试。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各位考生,考试一天天临近,考生们必须提前准备起来,随着每年成人自学考试报考人数的增加,考试难度只会越来越大,所以考生们千万不能懈怠,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今年的成人自学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自学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现代西方国家城市政府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
A.委员会制
B.议会一经理制
C.议会市长制
D.长老会议制
E.市长制
资本主义生产成本中不应包括( )
A.支付的工资 B.原材料费用
C.固定资本折旧 D.固定资本未折旧部分
从调整范围上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它们是( )
A.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B.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监管关系
C.宏观调控关系和微观规制关系
D.政府调控关系和市场调节关系
【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要点透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宏观调控关系,一是市场规制关系,可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或者合称为“调制关系”。
由于市场规制法与其他法相比往往具有兜底性质,当市场规制法与其他法责任发生竞合时【 】
A.适用市场规制法责任
B.适用其他法责任
C.适用市场规制法责任和其他法责任中责任较重者
D.适用市场规制法责任和其他法责任中责任较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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