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1-27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内查询考试座位安排和打印准考证(或到规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2.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准考证打印是否要求使用A4纸打印等相关要求。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再次仔细检查姓名与身份证号,如有错误需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更正。

3.不领取准考证,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准考证如在考前不慎遗失,请考生务必及时补办,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要特别留意考试进场、交卷等时间规定,不要迟到。

5.考生考前要准备好考试用品,如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

6.考试期间请勿携带过多行李,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和手提包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7.考生要认真学习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全面了解考试管理规则,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友情提示:考试作弊已入刑,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自学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的科举制度正式废除于( )

A.1904年 B.1905年 C.1906年 D.1908年

正确答案:B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是( )。

A.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C.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D.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正确答案:CD

经济法的主体组合是( )

A.自然人与法人

B.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C.经济主体与监督主体

D.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

正确答案:D
【考点点击】本题在2008年10月真题第一大题第12小题考查过,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经济法上的主体组合。
【要点透析】经济法上的主体组合是“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具体又包括“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这两类主体组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