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专升本考试科目有几科?

发布时间:2020-02-05


随着各大省份教育考试局陆续公布专升本考试公告,部分省份目前已经进入考试报名工作当中,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收到不少关于专升本考试科目相关的咨询,相信很多考试还不太了解,专升本考试科目科目是由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组成,考试科目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省内统一,为了方便各位考生了解考试科目,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专升本考试科目的汇总,还不清楚考试科目的小伙伴们赶紧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一看吧!

何谓专升本考试?专升本考试是指大学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而进行的选拔考试,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试制度。

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到专升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亦称统招专升本),考试对象仅限于各省、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考试规定不可跨区域报考。个别省份的命名有所差别,如河北省称为普通高校专接本,广东省称为普通高校专插本,江苏省称为普通高校专转本,其余省份皆称为普通高校专升本。第二类是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其拥有四种途径:包括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分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方式)、网络教育专升本(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四种形式。

成考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其中公共课为必考科目,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一)高起本:

1.文史类〔考试科目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工类〔考试科目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二)高起专:

1.文史类〔考试科目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考试科目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三)专升本: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1.文史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10.中医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这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专升本的部分考试科目,各位考生都了解清楚了没有呢?不同的省份之间考试科目可能会有差别,具体的专业考试科目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专升本考试人数众多,竞争压力比较大大,只有提前准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去备考才能抢占学习先机,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提出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发展不平衡关系理论的是( )

A.荣格
B.马克思
C.康德
D.列宁
答案:B
解析:
点拨:本题考查了艺术的发展。应试解难:马克思认为经济对于艺术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并不是直接的,经济的兴衰与艺术的兴衰虽然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机械地互为因果关系的,艺术的发展有时显得快些,有时显得慢些,有时甚至与经济呈相反方向发展。这种现象,马克思称之为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关系。

什么是审美期待?它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
解析:
审美期待是指接受主体在欣赏之前或欣赏过程之中,基于个人和社会的原因,心理上往往会有一个既成的结构图式,它使接受者具有了审美需求,并希冀在欣赏中得到满足。审美期待是艺术鉴赏的准备阶段,可分为形式期待、意象期待和意蕴期待。(1)形式期待即指艺术鉴赏者由于艺术作品的类型或形式特征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2)意象期待即指接受者由于作品中特定的意象或形象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3)意蕴期待即指接受者由于作品呈现的深层的审美意蕴、人生哲理和情感境界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23[简答题]

望梅止渴、谈虎色变这类反射活动属于无条件反射。

答案:
解析:
错误。
条件反射是指在无条件反射基础上,经过后天学习和训练建立起来的反射活动。如望梅止渴、谈虎色变等都属于条件反射活动。

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无效
C.抵押权设立无效
D.质权设立无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均是依法成立即生效。所以选项A、B错误。不动产抵押,抵押权是登记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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