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考试吗? 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0-02-04


每年关于研究生的话题总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关于学历是否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众多考生关注的话题。那今天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报考全国研究生考试需要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符合全国研究生报考条件之后,也需要符合招考单位的招生要求。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一、五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职研究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

2、本科无学位的学生可直接报名研修班进行学习,但想要申硕需满足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的条件。

二、一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职研究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有两年工作经历的人员。

2、专科毕业5年,本科毕业3年,已获硕士及博士学位满2年后可报考(年限以当年考生入学时间为截止点计算)。

三、十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职研究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与统招研究生合并共同招生):

1、在职,工作3年或以上;

2、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考试,具体详情可以关注研招网的研究生考试公告,或者及时咨询研招中心。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每个教师都意识到应努力为班内的所有学生提供均等的学习机会,然而,群体教学 中的实际情况与这种理想相差甚远。对师生在课堂里相互作用所进行的观察表明:教师 (十分无意识地)针对某些学生进行教学与讲解,而忽视了其他学生。教师给予了某些学 生更多的积极强化与鼓励,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以及回答问题,对待其他学生就 并非如此。一般说来,教师对班内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优秀生最为关注并给予最多的 鼓励,班内半数较差的学生所得到的关注与帮助最少。师生之间关系的这些差异使得一 些学生得到了(其他学生所得不到的)更多的机会与鼓励。
分析上述材料所揭示的问题及其原因,并论述如何通过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的改 进促进教学过程中的机会均等。

答案:
解析:
(1)材料所揭示的问题是:教学过程中的机会均等是教育机会均等的一个重要方面, 大多数教师能够意识到在教学中应该给学生提供均等的学习机会,实践中却难以做到。
(2)材料揭示了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现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影响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获得均等的教育机会。由于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面向学生集体的教学组织形式, 如何保证学生享有均等的学习机会,一直是班级教学中的一个难题。
(3)为了克服班级授课制的上述局限,可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①缩小班级规模,实行小班教学,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
②压缩集体教学时间,增加个别辅导时间;
③增加辅导教师,实施小班教学;
④组织小组合作学习,发动学生辅导同伴;
⑤按能力或兴趣分组,进行分组教学。
【评分说明】
①关于第(1) (2)点,考生的回答若与要点意思相近,但表述不同,可酌情给分。 其他合理答案亦可酌情给分。
②关于第(3)点,只要求考生答出3点,每个要点5分。其他合理答案,每论及一 个酌情给1~3分。

产后血虚,发热头痛,肌热面赤,烦渴欲饮,脉大而虚者,治宜选用(  )
A.桂枝汤
B.归脾汤
C.小建中汤
D.当归补血汤

答案:D
解析:
小建中汤主治虚劳里急证,症见手足烦热,舌淡苔白,脉细弦.其病机特点是气血俱乏。当归补血汤主治血虚发热证,症见肌热面赤,烦渴欲饮,脉大而虚,亦治产后血虚,发热头痛。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对于该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事实一直没有成就,则永远处于成立状态
D.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处于生效状态

答案:C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条件的发生与否具有或然性,而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因此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故B项错误从该题所附条件的性质看,该条件在于延缓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而不是在于解除效力,故A项错误。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而不生效,如果条件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故C项正确。 D 项错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处于成立状态,而不是生效状态。

简述个体的能动性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

答案:
解析:
其一,个体的能动性是在人的活动中产生和表现出来的。人是在以自己的活动为中介同环境相互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人接受着环境的影响,同时也改造着环境,并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改造着自己。离开人的活动,遗传素质和环境所赋予的一切发展条件,都不可能成为人的发展的现实。其二,个体的能动性是人的发展的内在动力。人不仅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而且是自身发展的主体。人的发展不是消极被动的过程,而是积极主动的过程,人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也会表现出人所特有的能动性。个体的能动性不仅影响个体对环境的选择,而且影响个体对环境的加工。其三,个体的能动性影响人的自我设计和自我奋斗。人在发展中,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也发展起来个体也就能够逐步有目的地、自觉地影响自己的发展。它意味着人不仅能把握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而且能把自身的发展当做自己认识的对象和自觉实践的对象,人能进行自我设计和自我奋斗。只有达到了这一水平,人才在完全意义上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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