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除了录取通知书还要准备什么?
发布时间:2020-04-18
很多小伙伴向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入学前除了录取通知书还要准备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分享相关资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证件
证件属于非常重要的必备物品,一定不要忘记!
1. 录取通知书。部分高校会要求带上考研准考证和成绩单,仔细阅读入学通知即可。
2. 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 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 一寸、两寸证件照若干张。(除按要求带齐照片外,最好再多准备几张,办理学生证、报社团、入学生会等都需要用。)
二、资料
1. 适量现金和银行卡。
虽然现在手机支付和刷卡很方便,但还是建议大家准备几百块零钱以备不时之需。银行卡至少带一张,现在不少高校都会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带一张银行卡,便于学生直接缴学费、存生活费。
2. 提前查好火车列次,尽早购买车票或机票。
3.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的材料。
如果是团员,应由团籍所在学校团委在团员证上填写转至高校团委并加盖公章;如果是党员,则需要所在学校组织开具转出证明。此外,还要携带好自己的相关组织关系档案。
4. 贫困证明材料,在申请助学金的时候会用到。
三、校园常识
1. 提前去学校了解一下校园。
2. 关注学校公众号,下载app熟悉新生注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3. 办理校园卡、学生证、选寝室。
四、必备物品
1. 当地交通卡。
2. 衣服。
如果学校在本地,那么带少量的衣服即可;如果学校在外地,可以在离家前了解当地气候状况,根据当地的季节准备至少两季的衣服带走。
3. 洗漱用品、床上用品。
高校住宿都是公寓化管理,统一购买被褥等物品,大家可以自行准备毛巾、牙刷、洗浴用品等生活必需品,或到校后就近购买。
4. 常备药品。
如感冒药、退烧药、止泻药、止痛药、棉签、创口贴等。
5. 文具。
6. 笔记本电脑、U盘、充电器、鼠标、移动电源等电子设备。
7. 各物品的发票和保修单。
8. 如果去一个不熟悉的城市上学,可以在网上先查一下学校附近的医院、超市、餐厅等。
五、注意人身安全
这点非常重要!大家在购买车票或机票时,尤其校区比较偏远的同学,尽量选择白天能到达的车次或航班,这样便于当天能到校报到、安排食宿,也避免了在火车站、机场这类人流较大的地方停留太久,比较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入学前要做哪些准备的全部内容啦,希望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不错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行间
B.太冲
C.陷谷
D.厉兑
被告人黄某与王某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突然有一天,黄某发现王某已今非昔比,乃悄悄请教致富秘诀。王某碍于多年朋友之情面,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黄某鼓吹了一通诸如“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之类的“至理名言”。在王某的“开导”下,黄某蠢蠢欲动,便和王某一起从他人处购得50克纯度为50%的海洛因。为了增加数量,黄某和王某又在海洛因中掺人50克西药“头痛粉”,并转手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间由王某联系下家并交接毒品,黄某在一旁学习”技巧。其后,黄某开始单干,索性以“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当黄某携带250克假毒品准备贩卖时,为我公安机关当场擒获。黄某归案后,检举了王某和其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王某。在王某住处查获海洛因200克,并查明王某没有吸食海洛因的历史。
问:(1)本案应当如何定罪?
(2)黄某是否构成累犯?是否构成特别再犯?
(3)本案应当如何量刑?
(4)黄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为什么?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为什么?
(2)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情形。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再犯,都要求行为人在判了刑之后再犯罪,而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不符合该条件,所以既不是一般累犯,也不是特别再犯。
(3)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是自首。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因为诈骗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其与被告人王某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是立功。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王某,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成立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被告人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毒品的一案中,被告人黄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四,由于黄某一人犯贩卖毒品罪和诈骗罪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所以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的毒品数量应当是50克纯度为50%的海洛因加上50克“头痛粉”,即100克。由于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部分行为要承担整体责任,所以在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毒品一案中,黄某贩卖的毒品数量应当是100克,王某贩卖的毒品数量也是100克。另外,在王某住处发现的200克海洛因,由于王某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本身又没有吸食毒品的历史,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有贩卖该200克毒品的故意。所以最终应当认定黄某贩卖的毒品数量是100克,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300克。
此椎间盘突出的可能位置是
A.腰2、3间盘 B.腰3、4间盘 C.腰4、5间盘 D.腰5、骶1间盘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6
- 2020-02-17
- 2020-02-07
- 2020-01-17
- 2020-02-07
- 2020-01-16
- 2020-04-10
- 2020-04-09
- 2020-01-16
- 2020-04-08
- 2020-01-17
- 2020-03-19
- 2020-02-21
- 2020-02-15
- 2020-04-11
- 2020-01-16
- 2020-04-20
- 2020-08-19
- 2020-02-08
- 2020-02-04
- 2020-03-25
- 2021-01-08
- 2020-01-16
- 2020-02-05
- 2020-02-08
- 2020-01-02
- 2020-03-28
- 2020-04-11
- 2020-03-11
- 20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