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山东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基本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0-05-29


小伙伴们,相信大家对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并不陌生,但有没有想过哪天你也会想要参加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来告别过去,创造未来,遇见一个更优秀的自己,认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走进一个与自己以往大相径庭的世界?如果有过或者今后会有这个打算的话,那就继续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下去吧!希望不管是对现在还是将来的你们都能有所帮助!详情如下:

一、复试方式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由于学科专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不同,校内个别单位的网络复试系统和设备要求可能会不同,具体以我校各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校内各招生单位原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实验操作等,全部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复试成绩一般占录取总成绩的30%-50%,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长、复试成绩权重等由招生单位自定,请考生近期登录校内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

二、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含加分后的成绩)须符合《山东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请点击查看)。

我校部分招生单位在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上调了本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具体由相关学院公布),报考这些招生单位的考生还须符合调整后的复试要求。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单位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审查方式以各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个人简述材料请在报考单位复试前2天通过复试系统上传或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以学院安排为准)。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准备学生证,学生证无法体现学制的,须准备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6.在2020年研究生入校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7.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准备本科结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准备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准备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准备《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1.招生单位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好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你提供的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资讯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或者想弄清楚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为你解答!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一条很漫长的路,其中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祝所有还在考试路上拼搏的同学都能够成功上岸,不负韶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比较情绪的外周理论与情绪的认知理论的基本观点。

答案:
解析:
(1)情绪外周理论的观点心理学家詹姆斯和生理学家兰格分别于1884年和1885年提出了内容相同的被后人称为情绪的外周理论的观点,即詹姆斯一兰格学说。他们都强调情绪的产生是植物神经系统活动的产物。詹姆斯认为情绪是对身体变化的知觉。在詹姆斯看来,人们由于哭泣而悲伤,由于打斗而愤怒等。兰格认为情绪是内脏活动的结果,特别与血管变化有关。植物神经系统支配作用加强,血管舒张,于是产生愉快的情绪;植物神经系统作用减弱,血管收缩或器官痉挛,于是体验到了恐惧。因此,他认为情绪决定于血管受神经支配的状态、血管容积的改变以及对它的意识。詹姆斯和兰格理论的基本观点相同,他们都认为情绪是对身体生理变化的知觉,生理变化在情绪产生中是第一位的,个体的情绪直接由生理变化引起。(2)情绪的认知理论的观点情绪的认知理论有阿诺德的“评定一兴奋”说、沙赫特一辛格的情绪二因素理论和拉扎勒斯的认知一评价理论。①阿诺德的“评定一兴奋”说。阿诺德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情绪的评定一兴奋学说。该理论认为刺激的情境并不直接决定情绪的性质。情绪产生的基本过程是:刺激一评估一情绪。同一刺激,由于人对它的评估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反应。阿诺德认为,情绪的产生是对刺激情境评定的结果,是大脑皮层兴奋的结果,因此她的学说被称为评定一兴奋学说。该学说认为,外界刺激引起感觉器官产生神经冲动,通过内导神经传送至丘脑,在此更换神经元,之后 继续上传到大脑皮层,在大脑皮层刺激得到评估,形成一种特殊的态度。这种态度通过外导神经将皮层的冲动传至丘脑的交感神经,将兴奋发放到血管或内脏,所产生的变化使其获得感觉。这种从外周来的反馈信息,在大脑皮层被评价,使纯粹的认识经验转化为被感受到的情绪。②沙赫特一辛格的情绪二因素理论。该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心理学家沙赫特和辛格提出的。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情绪经验来源于对刺激情境和自身生理唤醒的两方面的认知。真正的情绪体验是由对生理唤醒状态赋予的“标记”决定的。这种标记的赋予是一种认知过程。个体利用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环境中的信息对自身的唤醒状态做出合理的解释,正是这种解释决定着产生怎样的情绪,情绪的产生关键取决于认知因素。③拉扎勒斯的认知一评价理论。拉扎勒斯( 1970)认为在情绪活动中,人需要对刺激事件与自己的关系进行不断的评价。这种评价包括三个层次:初评价:确定刺激事件与自己是否有利害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程度。如认为对自己有贬低和攻击性,就会出现发怒的情绪。这对个体的生存和适应很重要。次评价:调节和控制自己的反应行为,在做出反应之前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怎样做出合适的反应。再评价:评价情绪和行为反应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这是一种反馈性的行为,必要时要改变自己的行为反应。(3)情绪的外周理论和认知理论的比较詹姆斯和兰格看到了情绪与机体变化的直接关系,强调植物神经系统在情绪产生中的作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他们片面强调植物神经系统的作用,忽视了中枢神经系统的调节和控制作用,因而受到批评。总的来说,情绪的认知理论强调大脑中枢的认知过程在情绪产生中的作用。其中阿诺德的“评定一兴奋”说强调认知过程对情绪的生理唤醒和主观体验的影响,沙赫特一辛格的情绪二因素理论强调对情境和生理唤醒的认知影响主观体验,拉扎勒斯的认知一评价理论强调情绪反映了刺激事件对于个人的意义。 不同的情绪理论探讨了主观体验、生理唤醒、认知过程之间的关系。

依据阿希的从众实验,在每一次观察中,对被试的安排是

A.均为真被试
B.真被试多于假被试
C.真被试与假被试一样多
D.真被试少于假被试
答案:D
解析:
根据阿希的从众实验我们可以发现,在每一次的观察中,对被试的安排是真被试少于假被试。

小便频数,白如米泔,凝如膏糊,舌淡苔白,脉沉。治宜选用(  )
A.金锁固精丸
B.缩泉丸
C.天台乌药散
D.萆薢分清饮

答案:D
解析:
萆蘚分清饮功能温肾利湿,分清化浊。主治下焦虚寒之膏淋、白浊。

论述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答案:
解析:
“法制”与“法治”既有一定区别,又有紧密联系。二者不是相同的概念,但在现代民主社会里,又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
(1)“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称。现代法治概念比法制有更深刻的政治含义,法制属于工具操作范畴,是为政治服务的,没有民主可以有法制,法制仅仅表明特定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独立于其他各种制度的法律制度,有时甚至是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是,在法律的这种存在状态中,法律还不是行为主体服从的最高权威,恰恰相反,法律还只是某个权所运用的一种工具,一个控制国家和社会的手段。法治则属于政治理想的范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法治。法制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至上权威,表明在特定的社会中法律就是最高权威,公民、团体和政府必须依从公认的法律规则行事。
(2)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连的。一方面,只有在依法治国思想指导下,才有可能建立和健全法制;另一方面,只有建立了完备的法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使依法治国的主张得以实现。如果没有法治思想的指引,就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制;反之,如果没有法制的保障,法治也只能是一个空洞的主张,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法制状态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法治,但法治状态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作为基础。从法制向法治的过渡,需要民主政治的确立和法律权威的提高。
2.所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政法干警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具体要求为: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求真务实;甘当公仆;文明执法;清正廉洁。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4)服务大局
政法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5)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体到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就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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