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研究生是什么考试

发布时间:2020-01-30


广西从小到大都在听人们说起研究生考试,可研究生考试到底什么?我想这是很多小伙伴的疑问,那么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详细给小伙伴说说研究生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指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外语、思想政治理论、高等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部分专业通过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命题)。

研究生考试由两种招考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学习形式存在全脱产、半脱产、在职学习三种形式。

研究生初试属于全国统考,复试由各招考单位按招考要求规定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其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而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其他列如会计和金融类的,分别设为: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

其实研究生考试没有外界认为的难,但绝对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奋战过高考的学子都知道考试的痛苦,那备考研究生也需要努力勤奋。另外备考的心态也尤其重要,不要过度紧张也不可过度放松,加油,51题库考试学习网陪着大家一起加油!

看了这么多你对研究生考试明白了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另外疫情期间一定做好防护措施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促进胰岛素分泌作用最强的因素是
A.高血糖 B.精氨酸 C.赖氨酸 D.脂肪酸

答案:A
解析:
众所周知,血糖水平是调节胰岛素分泌的最重要因素。在胃肠激素中,胃泌素、促 胰液素、缩胆囊素和抑胃肽均可促进胰岛素的分泌,其中以抑胃肽的作用最强,且最迅速。抑胃肽是葡 萄糖依赖的胰岛素分泌剌激因子,而胃泌素、促胰液素、缩胆囊素等则是通过升高血糖间接刺激胰岛素 的分泌。


答案:
解析: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的故意,必须对走私、运输、贩卖、制造行为和对象是毒品有认识
B.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必须对传播的是淫秽物品有认识
C.成立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组织、机构或个人
D.成立犯罪故意,不要求行为人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有认识
答案:D
解析: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认识因素上,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行为、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的客观事实具有明确认识,即对犯罪构成所属情况具有明确认识。ABC选项说法正确。第二,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有明确认识。D选项说法错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债的标的的给付行为

答案:A
解析:
【精解】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如债的标的的给付行为、无因管理、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侵权行为等等。注意:民事法律事实属于常考的知识点,希望考生能够区分民事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自事实行为之间的差别。此别,考生还应当注意区分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由于事实行为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因此,事实行为又称为“非表意行为”,这区别于民事法律行为。依通说,不当得利属于事件,而不是事实行为,故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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