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在读学生报考专升本考试时,专科学业应修多长...

发布时间:2021-01-28


专科在读学生报考专升本考试时,专科学业应修多长时间?


最佳答案

你好,如果是海南地区的话大三毕业前一学期考专升本的,而且只有一次机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与乙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一日,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使乙非常痛苦,甲侵害了乙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与甄别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名誉所享有的权利。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就构成侵害名誉权。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所享有的权利。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凡属于自然人自身私人生活范畴,即与公共利益无关的内容皆应属于隐私的范围。本题中,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不属于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没有干涉、盗用、假冒乙的姓名,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没有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不构成侵害荣誉权。因此本题选项A、B、C都不正确,甲侵害的是乙的隐私权,故选项D是正确的。 【评注】应对隐私权的概念、特征有准确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应将其与其他人身权利相区别。

禁食24小时后,人体生命活动所需的能量由哪种形式提供(  )


A.肝脏贮存的糖原

B.肌糖原

C.脂肪氧化

D.蛋白质的糖异生

E.酮体氧化
答案:D
解析:

甲为因与家庭闹僵,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甲独自在S城打拼,欠乙20万元未还,且甲与丙同居,生下一女(3岁),甲无任何财产。甲父死亡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
B.甲之女有权主张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C.如甲父的遗产已经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自动恢复
D.如甲父的遗产尚未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肯定恢复
答案:B
解析:
对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如甲在遗产分割之前表示后悔,其继承权是否恢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非肯定恢复。因为放弃继承权为单方行为,自意思表示完成时就发生效力。至于甲在遗产分割之后表示后悔,其继承权肯定不恢复。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定义务的权利人有权主张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甲之女(非婚生)为甲法定义务的权利人,其有权主张甲的行为无效。对于甲的债权人,其无权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因为债权人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减少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而非消极不增加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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