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考心理学研究生,但非心理学专业,能考不?万分...

发布时间:2021-01-06


想考心理学研究生,但非心理学专业,能考不?万分感谢!


最佳答案

非心理学专业可以跨考心理学研究生。
考前准备:
心理学考研是不考数学。学硕目前有部分院校是312统考,有部分院校是自命题的,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院校都是已经自命题了。312统考是统一出题的,自命题是每个学校指定书目,自己出题的。专硕的话,都是各个院校自己出题的,只是有一个347大纲,各个院校参考347大纲来出题的。
如果提前准备还没有确定院校的话,先把专硕学硕定下来。先按照312大纲书单和347大纲书单准备就行,先把基础打好,后期针对院校准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是(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力量的对比
C.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D.生产力发展水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的物质决定性.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等.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其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

根据班杜拉的动机理论,产生自我效能感的基础是(  )

A.个体成功或失败的经验
B.替代性经验
C.情绪唤起
D.结果期待
答案:A,B,D
解析:
自我效能感的判断,除了受到过去成功或失败经验的影响之外,在一定程度上还与知觉到的行为结果的各种原因有关联。其与情绪的关系不大。

下列对于我国刑法中“终身监禁”的理解,正确的是

A.终身监禁属于一种新的刑罚种类而非刑罚执行方式
B.终身监禁作出后不得根据服刑表现进行减刑或假释
C.终身监禁应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务犯罪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应适用终身监禁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383条第4款的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因此B项正确。A项说法错误,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罚种类。C项说法错误,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终身监禁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不是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务犯罪。D项说法错误,我国刑法不是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都应适用终身监禁。

下列法律属于公法的是()

A.宪法
B.刑法
C.行政法
D.民法
答案:A,B,C
解析: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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