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到东北大学多少分可以
发布时间:2021-11-09
考研到东北大学多少分可以
最佳答案
联考241分考生,要多少分才能上东北大学要看考生的专业类别和具体省份。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治疗不寐的主穴为
A.照海、申脉、神门、印堂、四神聪、安眠
B.内关、郄门、神门、厥阴俞、膻中
C.照海、申脉、神门、厥阴俞、膻中
D.内关、郄门、神门、印堂、四神聪、安眠
B.内关、郄门、神门、厥阴俞、膻中
C.照海、申脉、神门、厥阴俞、膻中
D.内关、郄门、神门、印堂、四神聪、安眠
答案:A
解析:
治疗不寐的主穴为照海、申脉、神门、印堂、四神聪、安眠。不寐的主穴需要熟记照海、申脉为八脉交会穴,分属阴跷脉和阳跷脉,操作应补照海泻申脉。
设A=(α1,α2,α3)为3阶矩阵.若α1,α2线性无关,且α3=-α1+2α1,则线性方程组Ax=0的通解为________.
答案:
解析:
1、k(1,-2,1)^T,k为任意常数
1、k(1,-2,1)^T,k为任意常数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答案:
解析:
(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应当在继承父母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此外,如果以父母名义所负债务用于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则此债务应当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或成年子女的个人债务,成年子女有义务清偿此债务。
(3)不正确的一面
①从债的特征分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显著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义务,对于“父债”,子女无清偿义务。
②从限定继承上分析,对父母本人所欠的个人债务,在父母生前应由其本人负责偿还;在其死亡后,根据继承法限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只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义务,对超过部分没有义务偿还。但子女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2)正确的一面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应当在继承父母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此外,如果以父母名义所负债务用于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则此债务应当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或成年子女的个人债务,成年子女有义务清偿此债务。
(3)不正确的一面
①从债的特征分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显著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义务,对于“父债”,子女无清偿义务。
②从限定继承上分析,对父母本人所欠的个人债务,在父母生前应由其本人负责偿还;在其死亡后,根据继承法限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只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义务,对超过部分没有义务偿还。但子女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B.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C.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A.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B.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C.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答案:B,C,D
解析:
【精解】A项错在: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承揽人没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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