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南京大学本科公共关系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其他...

发布时间:2021-03-27


自考南京大学本科公共关系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其他学校的化工类专业的研究生吗?


最佳答案

大专文凭可以直接报考法医学,部分地区可放宽到专科以上。法医属于技术人员,全国各地公检法招收法医是本科以上,部分地区可放宽到专科以上。本科设立法医学专业的医学院校除了“老六所”外,还有山西医科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新乡医学院 等,研究生设立法医学专业的还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及中国刑警学院等警校。扩展资料法医学专业培养具备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政法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知识技能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学以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法医学的基本技术和案例分析的思维方法;3、具有法医学检案和鉴定的初步能力;4、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的各项法律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5、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法医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患者在接受针刺治疗时,出现滞针的处理方法中不当的有

A.可适当延长留针时间
B.可强行将针拔出,防止患者出现情绪激动或不满
C.循按滞针腧穴附近,或弹刮针柄,或在附近再刺一针
D.因行针不当,或单向捻转所致,可向相同方向继续捻转
答案:B,D
解析:
滞针是指在行针时或留针后医者感觉针下涩滞,捻转、提插、出针均感困难而病人则感觉痛剧时。其原因多为患者精神紧张,以致局部肌肉强烈收缩;或行针手法不当,向单一方向捻针太过以致肌肉组织缠绕针体;或留针时间过长。其症状为针在体内,捻转不动、提插、出针均感困难,若勉强捻转,提插时,则病人痛不可忍。滞针的处理:病人精神紧张而局部肌肉过度收缩,可稍延长留针时间,A说法正确,不选;切不可强行将针拔出,B说法错误,故选;或于滞针腧穴附近循按,或叩弹针柄,或在附近再刺一针,C说法正确,不选;若行针不当单向捻针而致者,可向相反。

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时误认为犯罪客体存在,而实际上当时并不存在,行为人的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犯罪,但未遂
C.是假想犯罪
D.是过失犯罪

答案:B
解析:
【精解】这是典型的对事实认识错误。由于犯罪客体不存在,行为人虽然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行为人的行为是不可能得逞的,所以,行为人的行为只能构成犯罪未遂。故选B项。

简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选举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另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选举权的平等性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间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所以,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我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秘密投票为民主选举提供了自由表示意愿的重要保障,使选民在不受外力的影响下,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他所信任的人进入国家机关。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