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5-20
大家想知道医师资格考试信息吗?那么关于中西结合专业能互相报考吗?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对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专业要求:
西医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西医专业中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能互相报考;
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
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不能报考西医类别,能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
类别要求:
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
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
五官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经历和岗位选择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但助理升执业时不能变更类别;
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3月份-4月份左右。
2.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7月进行实践技能考试,9月医学综合笔试。
3.2016年全国医师资格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3月29日24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需要网上报名的考生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3)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6年7月1日-7月15日。
(4)2016年中医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24、25日:
考试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2005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笔试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06年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2006年2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了2006年版中医师(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在突出中医、突出临床、突出基本知识的原则下,合理删减了部分考试科目,将中医经典著作内容纳入了中医基础理论考试范围之中,将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等科目纳入了考试范围,同时合理扩展了各考试科目的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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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西医助理医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分利
B、消导
C、疏解
D、清化
E、补涩
【答案解析】 暴泻不可骤用补涩,以免关门留寇。
具有利湿去浊,祛风除痹功效的药物是
A.泽泻
B.滑石
C.茵陈
D.萆薢
E.地肤子
胆的生理功能是
A.受盛与化物
B.传化糟粕
C.泌别清浊
D.受纳和腐熟水谷
E.贮藏和排泄胆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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