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江苏镇江2019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6月10日至7月10日
发布时间:2020-06-05
江苏省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执业药师证书的发放通知》。2019年江苏镇江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您详细介绍本次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事项。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2020年7月1日前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填写邮寄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19年江苏镇江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事宜”。想要获取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登录51题库考试学习网查阅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执业药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徐长卿()。
A.含有牡丹酚
B.含有生物碱
C.含有蒽醌类化合物
D.含有三萜类皂甙
E.含有挥发油
B、清热解毒,祛痰利咽
C、清热解毒,凉血止痢
D、清热解毒,祛风燥湿
E、清热解毒,活血止痛
不属于药物配伍变化的处理方法的是 查看材料
A.改变贮存条件
B.改变溶剂或添加助溶剂
C.更换药品包装
D.调整溶液pH
E.改变有效成分或剂型
药物配伍变化应避免出现不符合临床要求的配伍变化。但根据药物作用机制,可以有目的的对药物进行联合使用,以增加临床效果,如丙磺舒和青霉素合用,减低青霉素排泄,从而提高青霉素效果。本题考查药物制剂化学配伍变化。药物制剂化学性配伍变化的原因可能是由氧化、还原、分解、水解、复分解、缩和、聚合等反应所产生。反应的后果可以观察到变色、浑浊、沉淀、产气和发生爆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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