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及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0-01-18
根据2019年3月20日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其中提到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及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相关内容如下,现在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具体了解一下吧。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及其执业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时应当查验《执业药师注册证》、处方审核记录、执业药师挂牌明示、执业药师在岗服务等事项。
执业单位和执业药师应当对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按规定对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职业道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药学工作做出显著贡献的;
(三)向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工作且表现突出的。
建立执业药师个人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执业药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表彰奖励及处分等,作为个人诚信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由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执业药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所在单位应当如实上报,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收藏查阅,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考试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执业药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能溶解粘痰的药物是()。
A.氯化铵
B.乙酰半胱氨酸
C.阿托品
D.可待因
B.龙骨
C.滑石
D.朱砂
E.琥珀
龙骨:镇惊安神、平肝潜阳宜生用,收敛固涩、收湿敛疮宜煅用。
朱砂的主要成分是
A.二硫化坤
B.二硫化铁
C.硫酸锌
D.三氧化二砷
E.硫化汞
以下因酶促作用使效力降低的药物是
A.氢化可的松
B.灰黄霉素
C.苯妥英钠
D.甲磺丁脲
E.保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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