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4


小伙伴们,今天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公告》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0:30-5月8日18:30。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主确定。

(四)体检

按照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2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考察表》。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以上就是2022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公告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公告链接: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958305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职能所在,是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
《意见》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租赁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意见》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政府应如何发挥其作用(  )


A.建立多种渠道。发展租赁市场

B.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C.加强统筹谋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本地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D.加强政策支持,在金融、税收和经营管理等给予政策支持
答案:A,B,C,D
解析:
ABCD四项均是《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政府应当采取的措施。故本题答案选ABCD。

某市七月的第三周内有4个雨天,2个阴天,只有周五1个晴天。已知雨天之后不出现晴天,晴天之后不出现阴天,请问共有多少种天气可能?( )

A.4
B.8
C.6
D.12
答案:A
解析:
已知周五是晴天,根据“雨天之后不出现晴天”可知,周四是阴天:根据“晴天之后不出现阴天”可知,周六是雨天。周四、周五、周六的天气情况都唯一确定,本周的另一个阴天有4种可能.当阴天确定时,其余3天为雨天,也随之确定,故共有4种天气可能。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 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 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 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共 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 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 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 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 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 法》枧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
(1)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据?
(3)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答案:
解析:
[解析](1)张军等股东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 任何股东都不能分割公司的财产。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公司法》的依据。《公司法》第36条規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 抽逃出资。”股东会无权改变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会无权将公司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3)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①先由股东会作出决议;②发布减 少注册资本的公告,通知债权人主张债权;③对负债进行清偿或提供担保;④减少注册资本,将减少下来的 注册资本分配给股东;⑤进行公司资产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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