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2020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3-06
2020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现为大家分享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可以具体看一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9年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六)“面向服务满3年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6年及以前省、区选聘、期满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现仍在本区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可以做个参考,2020年的招聘条件一般改动不大。如需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实践来源于认识的不断发展
C.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促进事物的正确发展
D.认识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用来建设经济用房的行政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不确定
C.现阶段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
D.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①水集鱼聚,木茂鸟集 ②对症下药,量体裁衣
③上律天时,下袭水土 ④物我一体,心物一体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5-07
- 2020-05-16
- 2020-05-28
- 2020-05-12
- 2020-04-21
- 2020-05-02
- 2020-05-01
- 2020-05-01
- 2020-05-12
- 2020-05-08
- 2020-03-06
- 2020-05-17
- 2020-05-07
- 2020-05-10
- 2020-04-23
- 2020-05-17
- 2020-05-13
- 2020-05-01
- 2020-05-01
- 2020-04-20
- 2020-05-09
- 2020-04-24
- 2020-05-15
- 2020-04-24
- 2020-04-24
- 2020-05-15
- 2020-05-09
- 2020-04-24
- 2020-05-07
- 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