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事业单位怎么评职称?
发布时间:2021-09-10
事业单位评职称,很多人发现自己明明条件很符合,却不能申报,这是怎么回事?上海事业单位评职称和普通职称评审其实没有太大区别,只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即可,事业单位申报职称需要怎么做呢?一起来跟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
事业单位职称评审
第一步,确定事业单位缺额申报。
如果你是就职于事业单位,那么在申报职称之前,你需要先了解是不是已经有人聘在你想要申报的职称岗位上了,事业单位有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额度,如果额度已满,那么你就不能申报职称评审了。
事业单位申报职称需要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职称申报。职称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缺额推荐证明。如果业绩特别突出的另行处理。
第二步,选择报考职称专业。
职称目前有 27 个专业技术系列(可以理解为行业大类),比如高校教师类、中小学教师类、卫生技术类、经济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等,每一类又分初级(含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正高级)三级。如大家比较熟悉的医士、助理会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演员(高级)。有的系列还分很多专业,比如工程系列有机械、计算机、化工、建筑设计专业等等。这样细致严谨的划分,是为了让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都能被覆盖到,使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都能找到自己职业水平上升的路径。把这个路径比喻成一条通往山顶的路的话,那么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起点,每前进一段(工作满一定年限)就可以升级,从初级到中级到高级,直到山顶的正高级。
事业单位需要怎么做?
在申报前,单位主要是对员工经历背景的确认。
1、比对员工职称申报材料中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奖项专利、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复印件和原件是否一致并盖章确认;
2、审核《评定申报表》及《综合报告》等材料上的内容是否真实,重点审核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并盖章确认;
3、在评定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对申报人业绩、论文、论著、岗位空缺等情况填写具体的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业绩水平和工作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核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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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封建土地所有制
B.封建等级制度
C.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D.地主阶级把握国家政权
解题思路:解读+剖析+思考
B、恋爱期间,甲为表爱意,向乙微信转账1314 元。后二人分手。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1314 元
C、甲购买了一辆四轮代步车,商家隐瞒了该车的机动车属性。甲因无证驾驶被交警处罚。甲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并给予三倍赔偿
D、甲销售乙提供的啤酒,双方对销售过程中啤酒箱的保管费用未作约定。合作期满后,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啤酒箱保管费3000 元
A项正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该项中,超市不找零钱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超市多收的4分钱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因此,甲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返还0.04元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B项错误,甲为表爱意,向乙微信转账1314元。从转账的数字来看,1314有特殊含义,代表情侣间相互爱慕、赠与含义的祝福红包,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自愿赠与,明显不符合一般民间借贷特征。所以二人分手,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1314元的诉请,法院不支持。
C项正确,甲购买的四轮代步车,商家在销售过程未告知车辆属性,故意隐瞒车辆的机动车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所以,甲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并给予三倍赔偿的诉请,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D项错误,甲销售乙提供的啤酒,双方对销售过程中啤酒箱的保管费用未作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用,但是当双方并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事后又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无需支付保管费用。所以,甲在未与乙协商的情况下,直接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啤酒箱保管费3000元的诉请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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