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可能会取消全日制限制

发布时间:2021-09-04


每年都有都有一大批毕业生,也有很多人会选择考事业编制,这样的工作相对稳定,而且有保障,但是近期很多人都听说事业单位改革,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下面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2021年事业单位取消全日制,

2021年公务员、事业编考试已经取消全日制限制,这就意味着函授等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参加公务员、事业编考试已经不再受到限制。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一般是指在学习时间上的一种分类方式。全日制学历是指于国家法定的工作和学习时间在校进行全天的学习,以专门的老师进行教学为主的方式,一般的招生对象是高中毕业生,在通过参加高考(除单招不需要高考)后,获得全日制学历的教育方式,是普通高等教育。

非全日制学历也就是在学习方式和时间等方面和全日制相反的教育方式。非全日制的学历,一般是指通过成人高等教育来获得的学历,也就是常说的是社会在职学历,一般包含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这种方式获得的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学信网终身可查。

取消事业编后,这些人何去何从?

看到这种事态发展,大家不免有些担心,如果自己所在单位真的取消事业编,那自己该何去何从呢?虽然有人认为,在取消事业编后,单位会把这些人运用到其他岗位,但从现实情况中可以得知,大部分单位已经自然减员了。

这些单位通过自然减员,让整个单位变得精简,而一些简单的岗位,则是直接聘用合同制员工。

大家或许还有些不明白,运用最简单的方式向大家阐述,那就是这些已经被取消编制的员工,有可能转变成合同制,因为这是发展趋势,所以大家会成为合同制员工。

不过有一部分人会被裁剪掉,毕竟取消事业编是有目的的,那就会出现有能力者居上,没有能力者居下的结局。

虽然取消事业编后会给大家带来一定影响,但这已经是大势所趋了,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改变,只能运用自身努力和才华,被领导赏识,这样才有可能留下来。或许有人认为,编制取消后,留下来也没有用武之地,还不如干脆辞职。这种想法虽有一定道理,可大家有没有想过,合同制并不会让你吃亏呢?

而且大家要知道,并不是所有单位都会取消事业编,很多单位还是会继续保留的。如果大家是在被保留的单位工作,那就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不过也要继续努力,不要把事业编当成一份铁饭碗了,毕竟时代随时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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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二代计算机的逻辑元件采用()。

A.电子管
B.晶体管
C.中、小规模集成电路
D.大规模或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答案:B
解析:

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对此,郝某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此后,郝某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

对人民法院对本案处理方式及结果的评价错误的是:( )
A.本案不适用调解,区人民法院适用调解对此案加以解决是错误的
B.本案适用调解,但协议的第一项内容超出调解的范围
C.本案适用调解,但协议的第二项内容超出调解的范围
D.本案适用调解,但协议的第三项内容超出调解的范围
答案:A,B,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因此,本案适用调解,A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因此,本案所达成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返还罚款以及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的协议是正确的,BC两项当选。而对于郝某因停业所减少的收入不应予以赔偿,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BC。

醉酒的人犯罪,依《刑法》的规定,(  )负刑事责任。


A.可以

B.应当

C.不一定

D.视具体情节而定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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