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了解,A类考试是什么意思的吗?急!!

发布时间:2021-04-16


有朋友了解,A类考试是什么意思的吗?急!!


最佳答案

您好,公务员考试分ABC三类考试,

这个主要是适用于江苏公务员考试。(参考)

ABC三类主要是报考的岗位不一样,另外考试内容也有所区别。

公务员考试主要考察的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江苏为例,公共科目ABC三类的考试内容为: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ABC三类考试在职位范围的区别主要有: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江苏公务员考试整体难度是比较大的,尤其是A类,要求更高。所以在备考的过程中,一定要针对自己报考的岗位和类别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比如申论,江苏省考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就有些区别,你可以先对历年的真题进行研究,另外,也可以到让老师单独给你配置合适的学习资源,辅助自己更高效的学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诉讼法规定,因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不包括()。

A.临时居住地
B.经常居住地
C.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D.户籍所在地
答案:A
解析:
题中“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的是( )。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修改宪法
C.解释宪法和法律
D.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答案:C
解析:
C项,《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①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④解释法律;……。

历史证明每一轮经济危机都伴随着一场深刻的技术革命然后逐渐走出低谷,并开始复苏。不得不承认, 金融危机让“中国制造”遭遇空前危机,这造成的直接结果是各地区都在抓产业升级,但同时新的问题出现了,在 “抓大放小”的惯性思维下,不少人认为产业升级是大企业的事,与中小企业没有多大干系,显然这是一种误读, 产业升级的核心动力是科技创新,而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的力量。这段文字主要说明了( )。

A.产业升级过程中,中国企业面临的新问题
B.产业升级过程中,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参与
C.技术变革是企业度过金融危机的最好手段
D.产业升级是使“中国制造”渡过金融危机的关键
答案:B
解析:
这是一道主旨概括题。通过“但”关联词可以确定,文段的强凋重点是“中小企业”在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所以,本题正确选项为B。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